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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1/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0/2005

刊登日期:

2005.7.25

版數:

803-804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已更改 :
  • 第3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兩年制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名稱更改為漢語言文學(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  
    相關法規 :
  • 第41/99/M號法令 - 訂定住所設在澳門地區以外之機構從事高等教育活動之許可制度。
  • 第61/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並核准其運作。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南師範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1/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南師範大學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05/2006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第61/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學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學時
    美學 60
    語言學概論 60
    教育學/現代漢語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中學語文教學法/古代漢語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創作心理學/先秦兩漢散文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英語 100

    第二學年

    科目 學時
    古代文論 60
    語文教育發展史/現代文學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教育心理學/新時期文學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古代小說專題研究/唐詩宋詞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外國文學專題研究/嶺南文學專題研究(任選一科) 60
    畢業論文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五年九月

    註:

    1. 倘學生已具備資格參加英語考試,可免修《英語》科目。

    2. 學生須及格完成所有科目且通過英語考試方可取得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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