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62/201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0/2016

刊登日期:

2016.10.5

版數:

20284-20286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
相關類別 :
  • 治安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2/201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參照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附件四第(四)項的規定,並根據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以及第22/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八條的規定;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聽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意見:

    一、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00961)黃子暉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一職,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起,為期一年。

    二、為適用《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被委任者獲賦予副警務總監職能職位的警銜等級。

    三、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現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警務總長(編號100961)黃子暉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00961)黃子暉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務科學學士;
    ——澳門大學中文法學學士;
    ——澳門大學中文法學碩士;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四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於1996年至2002年期間,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工作;
    ——於2002年11月至2007年期間,擔任情報廳偵查暨情報處署任處長;
    ——於2007年12月,擔任澳門警務廳第一警務警司處處長;
    ——於2008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澳門警務廳助理廳長;
    ——於2010年,擔任情報廳代廳長;
    ——於2011年至2012年期間,於指揮部輔助室工作,並擔任職務主管;
    ——於2012年5月至2013年期間,擔任情報廳代廳長;
    ——於2013年1月至2015年期間,擔任情報廳廳長;
    ——於2015年12月至2016年,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
    ——於2016年7月1日至今,擔任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長。

    ———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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