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93/2018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4/2018

刊登日期:

2018.8.20

版數:

907

  • 修改第52/2016號行政命令。
相關法規 :
  • 第52/2016號行政命令 -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永利皇宮”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八個兌換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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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兌換店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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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機構 :
  •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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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3/2018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第52/2016號行政命令

    第52/2016號行政命令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Wynn Resorts (Macau),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永利皇宮”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七個兌換櫃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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