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黃蔓葒——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全職委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Vasco Barroso Silvério Marques——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作為財政局代表的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非全職委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批示如下:

古錦雯——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容國健,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簽署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內的主任翻譯員Gabriela do Espírito Santo在本部門擔任與原職級高一級的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部門第五職階助理員黃志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的批示:

李霞——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的批示:

鄭鼎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的批示:

卓綺環——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鄺榮桂——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龍倩茜——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卓瑞雲——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龎凱傑——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的批示:

陳健能、張居敏——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批示:

簡容新——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

Roque Silva Chan——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批示:

陳榮多——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包美鳳——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吳牛——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張錦榮——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六款及第十二條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至第四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陳賢松、何錦榮、楊榮生及黎彩玲,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周淑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周騫盈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盧詩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衍烈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Rui Jorge Remédios dos Santo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65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淑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潔嬋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37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ugusto Io及鄭嘉敏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及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27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楊潤雄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規定,該熟練工人,以附註方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職級的薪俸點20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冰瑜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詠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工人鄭振明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甄曉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吳少昌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散位助理員陳惠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有關合同獲修改,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其所屬的職務:

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雷雅聰,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助理員江建清及林文藝,各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及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楊小蘭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點,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gela Maria Coelho Correia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之批示:

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三等文員張敬慈——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其於社會工作局擔任職務之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一等技術員黃北沾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羅鵲萍、高嘉儀及黃偉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首兩位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Sérgio Zeferino de Souza及黎綺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俊傑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由下述日期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約第三條款,轉入如下職級:

鄭世安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25的薪俸;

馮慧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韋顯貴及陳穎堅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二十八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何嘉雯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國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紫綾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慧菁及黃達祺分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及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職務及日期如下:

鍾聖心擔任研究暨財政策劃廳廳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Rui de Jesus Cardoso擔任總備用檔案室主管(等同組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Sylvia Isabel Jacques擔任司庫活動組組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由下述日期起獲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入如下職級:

伍婉華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梁鍵璋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37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a Catarina Coelho Rua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Beatriz Isabel do Rosário——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王靄茵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志雄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謝佩敏在本基金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黎世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38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積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法務局熟練助理員黎光榮,供款人編號600170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技術輔導員Maria de Fátima Magalhães Rosário Gomes,供款人編號300042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七十三及「過渡帳戶」結餘的百分之十四點六。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衛生局高級技術員陳秀麗,供款人編號300976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教育暨青年局助理員陳瑞萍,供款人編號603498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本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杜冠棠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關雪芬之編制外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應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梁喜欣及譚麗賢之要求,批准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免除其等上述之職務。另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與梁喜欣及譚麗賢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與李漢傑及林敏怡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與殷誌誠、梁嘉昇、梁日輝及宋啟華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梁善程之申請,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高級警員編號234971伍春耀,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編制內”狀況。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馬耀權副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黃,膠妮,梁,寳環和陳,秉強,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七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七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謝,文秀和劉,松笑,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陳,惠娥和張,錦榮,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郭,燕萍,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麥,美玲,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陳,翠蘭,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謝,柳燕,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三月七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三月七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陳,琨珩,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郭,翠竹,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六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楊,太豪,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黃,德銘,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何,偉文,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四月十六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陳,蓮春,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黃,仲笑,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蘇,莉明,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梁,順儀,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袁,瑞芳,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七月四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張,容嬌,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九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陳,少雯,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七月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七月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郭,鳳珊,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陳,正明,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四月十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六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譚,鈞瑞,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李,鳳儀,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四月八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李,耀合,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七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七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二零零一年九月八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霍,轉明,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譚,寶嬌,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八年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黎,雪英,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梁,德輝,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九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Lobo, Teresa Maria Ma 和曾,淑賢,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李,日明,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二月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歐,冠豐,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從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李,松江,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六年二月七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一九九九年二月七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晉階至第五職階;從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盧,孟明,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二年六月三十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晉階至第五職階;從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黃,寶兒,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九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從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日,晉階至第二職階;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李,桂秋,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止。

林,社權,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止。

高,勝,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尹,偉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蕭,慧池——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

韋,富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約一年,職級及日期如下:

Antonio, Cristina及葉邱,勤如——為第四職階牙科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梁,敏慧及崔,國虹——為非專科醫生,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張,悌及劉,宇利——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及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Cou, Maria Perpetua ——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帥,敬鑣、陳,明道、陳,紹球、何,家傑及甘,永康——首位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其餘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穗芬及潘,雅潔——分別為第三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黃,裕欽——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陳,瑞英、羅,美雲、劉,咏卿及梁,瑞賢——首兩位為第四職階護士,其餘為第五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司徒,錫才——為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Da Gloria, Lucio ——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Lopo Jorge, Anabela ——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梁,炎佳——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唐,少明及溫,四妹——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劉,文超——為第三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何,妙娜及繆,裕源——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由下述日期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約第三條款,轉入如下職級:

姜,波——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

張,月萍及莫,文忠——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葉,嘉明及黃,婉華——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方,月華——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張,志波及何,家耀——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張,家寶、方,平、黎,鳳玲、毛,華基及譚,美娟——為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

歐,民計、陳,裕興、鄭,芷慧、何,珮葉、余,麗珍、甘,國宇、古,宇恆、黎,輝旭、劉,沛盈、李,永光、羅,素飛、冼,偉華、孫,鳳明及黃,金鈴——為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

盧,榕基——為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鄺,寶珍——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李,樹勳——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李,嘉敏及吳,美鳳——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十二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郭,群娣、林,綺雯和譚,倩盈,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獲續約三個月,職級及日期如下:

廖, 永賢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陸, 美娟及羅, 子超為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張, 華政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梁, 秋薇及李, 雅媛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各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及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杜, 麗燕、陳, 景暖、陳, 明慧、周, 啟鋒、張, 揚、郭, 志宙、李, 美媛、李, 肇姍、梁, 嘉敏、蘇, 家輝及黃, 雪敏為第一職階護士,首位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黃, 佩珊、劉, 紫芳及羅, 秀燕為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陳, 錫添及林, 旺福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 旋美、黃, 麗桃及黃, 夢君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聖德康藥房”,准照編號為第66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連勝街73號地下及閣樓,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王,威立,以個人勞動合同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譚啟超——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103。

———

李宏波——應其要求,中止第E-1400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丘東中——應其要求,取消第M-078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分別取消阮欣第M-1310號、李浩中第M-1311號及吳忠生第M-131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取消友康診療中心第AL-0053號綜合診所執業准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紫卿——應其要求,中止第E-l377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羅佩君——應其要求,取消第E-144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

分別取消蕭惠儀第M-1009號、郭宇政第M-1321號及李建國第M-137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業康牙科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09,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371號京澳大廈1樓B座,持牌人為業康牙科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371號京澳大廈1樓B座。

———

正譽牙科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10,其營業地點位於氹仔布拉干薩街126號至尊花城Z座,持牌人為繆曉琳小姐,住所位於氹仔大連街190號利業大廈10樓S座。

———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其歡——獲准許從事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是:T-0095。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批示:

Ricardo Jorge Alves Delgado 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批示:

陳詠珊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龔志明學士及黃曉玲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批示:

盧碧燕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余吳笑珠,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三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385,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批示:

吳金燕,本局中葡小學教師,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簡栢堅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助理指揮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Nemtseva Olga 在本局擔任舞蹈教師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洪駿業、蕭詠儀、林綠葉和黃洪強的續約批示摘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兩年及最後兩位一年……”

應改為:“……首位及第三位兩年,第二位及第四位一年……”。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下列人員於本局擔任如下職務:

馬裕玲,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至七月八日止;

陳秀影及朱潔琳,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至七月八日止;

鄭嘉碧、張健華、梁燕嫦及丁寬樂,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試用期首位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止,其餘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至七月八日止。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古月梅——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何淑姬——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淑儀——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林鏗——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程衛東——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研究暨計劃廳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何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胡錫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准 照 摘 錄

“樂怡閣酒吧”,葡文為“Viva”和英文為“Cheers Bar”酒吧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獲發第472/2008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富豪酒店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Hotel Beverly Plaza Macau,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Hotel Beverly Plaza Macau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70號、86號、94號、98號和106號富豪酒店地下。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

伍榮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起;

江啟苗,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起;

黎慧明,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

陳淑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195,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起,應行政暨公職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梁寶鳳本人的要求,終止徵用其在本院任職。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代秘書長 趙家威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Joaquim José Cândido de Farinha Lourenço工程師擔任本局城市建設廳廳長之定期委任因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原職位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與歐家儀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點,可續期。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局長批示:

應董琦之請求,其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熟練工人梁雄富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局長批示:

應羅穎之請求,其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梁珮玲,屬編制外合同,現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在運輸基建辦公室開始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本局之職務。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淑卿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起續期兩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35的薪俸。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婉芝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陳念慈學士在本局擔任郵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趙鎮昌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條的規定,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霍灝發 丶李賢泰丶陸鎮樺丶吳浩榮丶黃毅堅及胡家茵,以散位合同方式(實習),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05,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為期六個月。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本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職位,屬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李兆林及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陳桂香,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轉為編制內超額狀況。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款,楊錦華在本局擔任樓宇組織支援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自該日起返回其原職級,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