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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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6/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5/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4/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3/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2/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1/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0/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9/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府總部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8/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7/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6/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5/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4/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3/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會秘書處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2/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7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西班牙馬德里的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一年。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2/01/05
第7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各財政局代表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及其候補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2/01/05
第7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會計師專業委員會專責委員會中的一名考試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1/12/29
第7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1/12/29
第7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1/12/29
第7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人才發展委員會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1/12/15
第7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統計暨普查局副局長。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1/12/09
第7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財政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Waterleau Macau Limitada簽署轉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該公司的股的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1/12/01
第6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財政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金會簽署由澳門基金會轉讓其持有的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合同。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第6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全職方式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第6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租賃青茂口岸澳門邊檢大樓六樓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1/11/10
第6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1/11/03
第6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3/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附件一。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第6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財政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青茂口岸珠海境內(珠海市商務局)資產移交協議》、《青茂口岸珠海境內(拱北海關)資產移交協議》及《青茂口岸珠海境內(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資產移交協議》。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21/09/08
第6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84/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二款。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21/09/01
第6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兩名財政局人員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21/09/01
第6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批准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開設分行,從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獲許可經營之業務。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21/08/30
第6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廢止第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澳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橫琴島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的許可。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1/08/16
第5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多名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1/07/28
第5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海關代表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21/06/30
第5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環境保護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21/06/30
第5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21/06/30
第5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1/06/23
第5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海關擔任會展業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原代表。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1/06/23
第5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兩名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1/06/23
第5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全職委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1/06/02
第5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兩名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1/06/02
第5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提供以移動支付工具發放電子消費優惠相關服務的委託協議書》及《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提供以電子消費卡發放電子消費優惠相關服務的委託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1/05/20
第4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1/05/12
第4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1/05/05
第4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勞工事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1/03/31
第4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1/03/31
第4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1/03/24
第4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1/03/24
第4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府總部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1/03/24
第4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轉授權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旅遊基金職責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工程或取得財貨及勞務合同的公文書。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1/03/10
第4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兩名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1/03/10
第4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職責範圍內作出若干行為的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1/03/03
第3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1/03/03
第3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旅遊基金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1/02/24
第3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博彩監察協調局副局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1/02/03
第3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才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1/02/03
第3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1/02/03
第3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的式樣。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1/02/01
第3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3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3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3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環境保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1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1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1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1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2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M/5式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第1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證書的式樣及《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毛坯鑽石經濟活動經營准照的式樣。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第1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證明書式樣。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第1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交通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1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1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1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會秘書處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第92/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會計師及會計公司首次登錄、續期登錄及補發登錄證的費用以及登錄證式樣。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21/01/11
第91/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會計師註冊證書、執業會計師執業准照及執業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准照的式樣。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21/01/11
第90/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理事會的成員及執行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1/01/06
第89/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副主席及理事長。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1/01/06
第88/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第87/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第86/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土地工務運輸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第85/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以兼任制度擔任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29/3/2024 22:47:59 WF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