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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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6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文化局代表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20/08/05
第6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2020/08/03
第5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學位證書式樣。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20/07/27
第6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局局長,作為簽訂《設施借用續期協議書》及其組成部分《大學發展績效指標協定》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第5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第5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務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第5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多名醫務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第5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各類助學金名額、金額及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20/07/06
第5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副局長。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第5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旅遊學院副院長。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第5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第5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衛生局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及呼吸防護口罩收費表。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20/06/29
第5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20/06/29
第4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委任兩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20/06/24
第4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第10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第4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20/06/22
第4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工作局副局長。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第4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工作局局長。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第4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第4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長者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0/06/10
第4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一名秘書長。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0/05/27
第4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衛生局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0/05/27
第4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一般行政檔案的最終用途指引》。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20/05/25
第3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0/05/13
第3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之餐廳廚房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0/05/13
第3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0/05/13
第4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第83/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所載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的教學場所總址為澳門特區路氹連貫公路新濠影滙。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第3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88/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公共行政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第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第3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第3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0/04/29
第3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0/04/29
第3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0/04/27
第3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會計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0/04/07
第2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委任另一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0/04/01
第2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委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0/04/01
第2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0/03/18
第2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商業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0/03/16
第2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由體育局管轄名為“望廈體育館”的體育設施,改稱為《望廈體育中心》。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0/03/09
第2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復康事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第2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第2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第2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長者事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第2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2/26
第1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2/26
第1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0/02/26
第1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擔任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的職務,並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為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0/02/05
第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顧問為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0/01/22
第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社會文化司司長在澳門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0/01/22
第1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旅遊學院院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高等教育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代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衛生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第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衛生局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1/08
第22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2020年在中國台灣市場的社交平台管理及推廣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1/08
第22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關於2020年1月至12月在美國社交平台管理及推廣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1/08
第22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旅遊局在中國台灣市場的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1/08
第22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與11間公司簽訂提供旅遊局駐相關市場代表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1/08
第21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圖書館及辦公樓連停車場興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9/12/26
第21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19/12/26
第21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特刊,
2019/12/20
第21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特刊,
2019/12/20
第20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六)項有關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的規定。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9/12/18
第20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兩名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兩名原成員。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9/12/18
第20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科研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9/12/18
第20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二樓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實驗室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9/12/18
第20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四樓5G通訊、大範圍電子傳感及能源採集與精準醫療電子實驗室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9/12/18
第20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復康事務委員會正選成員,以替代原正選成員。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9/12/18
第20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19/12/16
第20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在各博物館執行公眾接待職務的文化局工作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19/12/16
第19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麥麥MakMak——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無償資助(項目補貼)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9/12/11
第20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供應鏈管理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第20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多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第19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第19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金融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第19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慈善及公益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公益與社會組織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第19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在澳門理工學院內設立新的獨立學術單位——國際葡萄牙語培訓中心(會議傳譯)。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第19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應用經濟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第19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空間大數據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第19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先進網絡博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第19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第18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供應及安裝家具及其他設備——採購項目清單(六)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9/11/27
第18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供應及安裝家具及其他設備——採購項目清單(四)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9/11/27
第18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供應及安裝家具及其他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9/11/27
第18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供應及安裝家具及其他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9/11/27
第19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城市與區域經濟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19/11/25
第18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人工智能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19/11/25
第18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19/11/25
第18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於旅遊局公共關係處在旅客諮詢處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19/11/25
第18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S35教職員宿舍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9/11/20
第18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位於路氹城路氹連貫公路第5及6部分的四星級酒店「澳門金沙城中心假日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9/11/20
第18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旅遊學院一名法學士為該學院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9/11/20
29/3/2024 7:20:37 WF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