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155/GM/91號批示

公報編號:

52/1991

刊登日期:

1991.12.30

版數:

5015

  • 由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撤銷澳門文化綜合體辦公室。
相關法規 :
  • 第115/GM/88號批示 - 規定「澳門賈梅士博物館」恢復原貌之措施及成立名為「澳門文化綜合體」的計劃組,負責計劃及興建一座新博物館及其附設之視覺藝術中心。
  • 第204/GM/89號批示 - 關於修訂十一月九日第一一五/GM/八八號批示(澳門文化綜合體辦公室)。
  •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155/GM/91號批示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