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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37/96/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8/1996

刊登日期:

1996.7.8

版數:

1214

  • 終止保留一幅位於澳門巴波沙大馬路之土地予本地區。
相關法規 :
  • 第6/80/M號法律 - 核准土地法--與本法律之規定有抵觸之一般性及特定法律概予撤銷。
  •  
    相關類別 :
  • 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及地籍管理 - 土地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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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7/96/M號法令

    七月八日

    第一條 根據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第十九條之規定, 終止藉十月二十四日第39/81/M號法令為本地區 設定之面積為53,320平方米土地之部分保留。

    第二條 上條所指土地以字母“A”及“B”標明於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司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發出之第2768/89號地籍圖內。該地籍圖附於本法規並成為其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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