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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06/99號通告

公報編號:

37/1999

刊登日期:

1999.9.13

版數:

3438

  • 茲按命令公布:已通知作為《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相關法規 :
  • 第136/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 第3/84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 《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
  • 第106/99號通告 - 茲按命令公布:已通知作為《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 第21/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 有關《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  
    相關類別 :
  • 保安 - 國際法 - 其他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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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99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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