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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27/2000

刊登日期:

2000.7.3

版數:

869

  • 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7/2000號、第77/2000號及第7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 第7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環境委員會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第8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就《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所規定的行為而應繳納的費用。
  •  
    相關類別 :
  • 環境保護局 - 郵電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第二款第(五)項:

    原文為:「監管由營運商提供的公用電信及資訊服務的質素和價格進行監管」;

    應改為:「監管由營運商提供的公用電信及資訊服務的質素和價格」。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7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環境委員會人員組別表:

    原文為:「聯系」

    應改為:「級別」;

    原文為:「職缺」

    應改為:「職位」。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7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開支預算表編號02-02-04-00:

    原文為:「辦事處消秏」

    應改為:「辦事處消耗」。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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