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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1/2002

刊登日期:

2002.12.23

版數:

1350-1351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成員。
廢止 :
  • 第78/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成員——廢止第103/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相關法規 :
  • 第238/GM/99號批示 - 核准《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
  • 第85/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任命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
  •  
    相關類別 :
  • 核數師及會計師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所授予之權限,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238/GM/99號批示核准的《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二條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任命下列人士為「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為期一年:

    主席:莊綺雯學士;

    正選委員:鍾曉東學士及

    何美華學士;

    候補委員:容志聰學士及

    莫子銘學士。

    二、倘主席出缺或不能視事,由一名正選委員代替。

    三、出現上款所述情況,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須有一名候補委員參與。

    四、本批示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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