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9/2003號法律

公報編號:

26/2003

刊登日期:

2003.6.30

版數:

674-716

  • 通過《勞動訴訟法典》
已更改 :
  • 第7/2008號法律 - 勞動關係法。
  • 第4/2019號法律 - 修改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
  •  
    相關法規 :
  • 更正 -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經第9/2003號法律通過的《勞動訴訟法典》
  •  
    相關類別 :
  • 勞工、就業及職業培訓 - 法院 - 勞工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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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9/2003號法律

    通過《勞動訴訟法典》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勞動訴訟法典》的通過

    通過附於本法律公佈的《勞動訴訟法典》,此法典為本法律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對被廢止的規定之援用

    一、現行法例中援用已廢止的勞動訴訟法規的規定時,視為援用本法律所通過的《勞動訴訟法典》的相應規定。

    二、現行法例中援用本法律所通過的《勞動訴訟法典》內無規定的特別訴訟程序時,視為援用該法典所規定的普通宣告訴訟程序的相應規定。

    第三條

    生效及適用

    一、本法律及由其通過的《勞動訴訟法典》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生效。

    二、由本法律通過的《勞動訴訟法典》只適用於在其生效後提起的訴訟程序。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勞動訴訟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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