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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4/200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7/2005

刊登日期:

2005.4.25

版數:

473

  • 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日。
相關法規 :
  • 第3/2001號法律 -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相關類別 :
  • 選舉法 - 立法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00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2001號法律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訂定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日。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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