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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7/200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2/2005

刊登日期:

2005.10.17

版數:

992

  • 廢止給予“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廢止 :
  • 第21/84/M號訓令 - 核准「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活動。
  •  
    相關法規 :
  • 第27/97/M號法令 - 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7/200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根據一月二十八日第21/84/M號訓令給予“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第二條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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