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9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07

刊登日期:

2007.11.21

版數:

965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該局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統計暨普查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鄺碧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駿達保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有關為統計暨普查局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9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07

    刊登日期:

    2007.11.21

    版數:

    9656-965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該局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統計暨普查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鄺碧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國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有關為統計暨普查局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