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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1/1998

刊登日期:

1998.3.16

  • 二月十六日第19/98/M號訓令第一條(將總督之專屬權限授予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
相關法規 :
  • 第19/98/M號訓令 - 將總督之專屬權限授予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以便許可設立常設基金以及按照四月十六日第101/96/M號訓令第一條所列之實體及部門委任管理該常設基金之負責人。
  •  
    相關類別 :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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