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9/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8

刊登日期:

2008.3.12

版數:

206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監獄獄警人員供應膳食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懲教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和第七條,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第二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本人轉授一切所需權限予澳門監獄獄長李錦昌學士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新峰美食」簽訂有關為澳門監獄獄警人員供應膳食之合同。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法規:

    第21/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8

    刊登日期:

    2008.3.12

    版數:

    2066-206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系統及軟件之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的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司法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6/2005號行政命令確認的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條和第五條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本人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博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與萬訊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向司法警察局提供資訊系統及軟件之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的公證合同。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法規:

    第22/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8

    刊登日期:

    2008.3.12

    版數:

    2067

    • 規定消防局第八屆消防官培訓課程實習期及時間表。
    相關法規 :
  • 第167/91/M號訓令 - 規定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章程(EESFSM)開設之課程以學分單位系統編製。
  • 第93/96/M號訓令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之規章——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 - 消防局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保安部隊(整體)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2/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三款的規定,以及按照九月九日第167/91/M號訓令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建議,作出本批示。

    一、於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進行的第八屆消防官培訓課程實習期及時間表如下:

    (一)實習期:三十五個星期。

    (二)實習開始日期: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三)實習完結日期: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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