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34-1260

  •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獲發准照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相關法規 :
  • 第17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 附於第3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第1/2008號准照續期。
  • 第3/98/M號法令 - 核准發出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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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衛星電視廣播 - 郵電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要求有關經營人在技術,財政及企業上均具有高度能力;

    又鑑於“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具備必要條件,能以適當方式提供上述服務;

    基於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一月十九日第3/98/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獲發准照,並根據附於本行政長官批示並成為其組成部份之准照所載之規定及條件,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第1/2008號准照*

    * (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 請查閱:第17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

    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1. 目的

    1.1. 透過本憑證,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賦予總辦事處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編號為15160(SO),以下簡稱“持牌人”之“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葡文為“Macau Lotus TV Media via Satélite, Limitada”英文為“Macau Lotus Satellite TV Media Limited”,以六個不同節目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權利。為此,准予:

    1.1.1. 與取得准照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電信系統經營人簽立合同,通過1.1.所指的節目進行衛星傳輸及廣播;

    1.1.2. 開展13.2.所指的附帶業務;

    1.1.3. 建立及操控對實現本准照所定條件所需的、開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或外的私用電信系統,但其分系統及設備須領有法律所定的准照和許可。

    1.2. 在任何情況下,1.1.之規定不可解釋為包括建立及操控公用電信系統,並透過該系統播送經許可的節目之權利。

    1.3. 經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批准並繳納有關費用後,持牌人可以增加節目數目。

    2. 定義

    本准照內下列用詞定義為:

    1)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無線電通信服務,其內的電視信號,在不影響由第三者轉播下,由持牌人通過太空站發出或轉播,供不論個人或集體之一般公眾直接接收;

    2)電信系統——一系列電信基礎設施,一旦以物理或電磁的方式,直接或透過與其他系統互連而與終端設備接駁,即能全面提供或使用獲發給准照的服務,且電信系統對全面提供或使用該服務屬必須者。終端設備不屬於電信系統的組成部份;

    3)第三者之轉播——由持牌人批准的實體以任何電信服務,同步接收及傳送完整且不作改動的節目,該等節目構成獲發給准照的實體所提供之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4)頻道——用於傳播特定節目的技術路徑,其技術特徵應以國際電信聯盟(UIT)之有關規定為準;

    5)節目——按某個概括性或特定性的節目安排而設定的視聽內容,並通常以一個與其相關的標記/標誌予以識別;

    6)節目安排——在節目時間內播出的一系列互不相同,並經選定的視聽內容組合。

    3. 提供服務的形式

    提供以下形式的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1)無償形式,一般公眾毋須向持牌人繳付任何費用而使用服務;

    2)收費形式,一般公眾向持牌人或其批准的第三者繳付某項費用而使用服務。

    4. 公用電信系統

    4.1. 本准照不賦予持牌人建立及操控用以廣播許可節目的公用電信系統的權利;

    4.2. 僅在顯示獲發給准照的電信系統經營者無能力或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方許可持牌人建立及操控自己的公用電信系統,但需為此目的而取得准照;

    4.3. 可由在國際電信聯盟法律文件留給衛星廣播服務使用的或可留給其他電信服務使用的頻帶內運作的衛星,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5. 有效期

    5.1. 本准照的有效期為十五年,由發出日起計,但不妨礙行政長官與持牌人在准照生效的第十年內,對本准照的各項條件進行檢討;

    5.2. 持牌人可在期滿前一年向行政長官提出有依據的申請,在符合發出准照所需的法定條件和要求時,以相同或較短的期限續期。

    6. 開始提供服務

    持牌人必須在本准照發出日起一年期內,按照附件的計劃,開始提供服務。

    7. 保證金

    7.1. 本准照發出後三十天內,持牌人必須在庫房其中一間代理銀行繳存現金$2,500,000.00(澳門幣貳佰伍拾萬元整)或由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運作的銀行或保險公司發出,以即付形式(first demand)作出的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作為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交在其牌照有效期內的保證金;

    7.2. 保證金用以保證持牌人履行本准照所載之義務,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動用該保證金以其在本准照範圍內有權收取的款項;

    7.3. 倘按上款規定動用了保證金,持牌人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計三十天內,予以重置;

    7.4. 准照如因可歸責於持牌人的原因被放棄或廢止,保證金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

    7.5. 准照期限告滿或因不可歸責於持牌人的原因而被廢止時,保證金即時退還;

    7.6. 倘准照因不可歸責於持牌人的原因而全部中止,則在中止期間內為維持保證金而衍生的負擔,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

    8. 稅項

    8.1. 持牌人對每個播出的節目,繳付$100,000.00 (澳門幣壹拾萬元整)的稅金;

    8.2. 持牌人還需繳付相等於經營獲發准照中所准許提供的服務及附帶業務的毛收益百分之一點五的年度稅;

    8.3. 上兩款所指的稅項須在電信管理局發出有關通知後向財政局繳納,前者在每個節目開始廣播之前交納,後者則根據上一年度的業績作出計算,於每年度首季內繳交。

    9. 准照衍生權利的轉讓

    未經行政長官預先許可,不得以無償或有償方式轉讓本准照所衍生的權利。

    10. 持牌人要求的放棄及中止准照

    10.1. 在最少提前六個月以書面通知行政長官後,持牌人可於任何時間放棄准照所賦予的權利;

    10.2. 牌照可應持牌人的要求而中止,但期間不得超逾一年。

    11. 因不履行而導致的中止及廢止

    11.1. 當持牌人不遵守授予准照時所定的規定及條件,尤其出現下列情況時,行政長官可在電信管理局建議下,中止或廢止准照:

    11.1.1. 違反4.1.及4.2.的規定,建立及/或操控公用電信系統;

    11.1.2. 不按期限開始提供獲發給准照之服務;

    11.1.3. 因直接歸責於持牌人的原因,在未經批准下全部或部分中止所提供的服務;

    11.1.4. 因歸責於持牌人的原因,中斷提供服務超過一年;

    11.1.5. 在未獲批准前,安裝與操作有關設備及提供服務;

    11.1.6. 違反24.1.及24.2.的規定;

    11.1.7. 不繳交或不重置保證金;

    11.1.8. 欠交本准照所要求繳交的稅項;

    11.1.9. 未經許可而轉讓准照所衍生的權利;

    11.1.10. 多次違反監察實體所作的指示及建議;

    11.1.11. 持牌人將公司總辦事處或主行政管理機關遷出澳門特別行政區;

    11.1.12. 未經許可下,改變持牌人公司的宗旨、減少資本、將公司變更、合併、分立或解散;

    11.1.13. 破產、訂立債權人協議、訂立債權人與債務人和解協議、或轉讓持牌人資產的主要部分。

    11.2. 未經聽取持牌人的意見前,不得宣告中止或廢止准照;

    11.3. 因不履行規定而被中止或廢止准照時,持牌人無權索取任何賠償,亦不被豁免所應繳納的稅金;

    11.4. 中止或廢止准照,並不豁免持牌人承擔所要承擔的民事或刑事責任或受其他法定處分。

    12. 以公共利益為理由的中止或廢止

    12.1. 除上條款所規定情況外,行政長官可在依法保護持牌人的權利下,以公共利益為由,全部或局部中止或廢止准照;

    12.2. 倘以公共利益為由而中止或廢止准照,持牌人有權按照法律獲得賠償;

    12.3. 賠償價值的計算會考慮已作出的投資,以及因中止或廢止准照而被中止的利潤。

    13. 持牌人公司之標的

    13.1. 持牌人公司之標的必須包括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13.2. 持牌人還可自行,或與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合夥經營下列附帶業務:

    13.2.1. 廣告業;

    13.2.2. 提供專業培訓及技術支援服務;

    13.2.3. 與節目贊助有關的業務;

    13.2.4. 與製作場所時間、製作及剪接有關的業務;

    13.2.5. 錄製、出版、出售視聽刊物及與本身業務有關的其他產品;

    13.2.6. 在新聞局預先批准下租賃節目時間;

    13.2.7. 洽商用於服務的解碼器及其他設備或器材如:出租、融資租賃或出售;

    13.2.8. 裝置用作接收衛星廣播收費服務的基建及設備;

    13.2.9. 與其他廣播機構進行視聽作品業務。

    13.3. 提供或經營13.2.所指的服務及業務,不可對持牌人的主要宗旨及准照的規定和條件造成影響。

    14. 持牌人的總辦事處及章程

    14.1. 持牌人必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辦事處及主要行政管理機關;

    14.2. 持牌人的章程應遵守現行法例及准照所訂立的規定和條件;

    14.3. 持牌人未經行政長官事先許可,不得作出下列行為:

    14.3.1. 更改公司之標的;

    14.3.2. 減少公司資本;

    14.3.3. 變更、分立、合併或解散公司。

    15. 公司資本及公司在其他公司參資

    15.1. 持牌人全數到位的公司資本為$10,000,000.00(澳門幣壹仟萬元整);

    15.2. 持牌人可自由在其他公司參資。

    16. 賬目的審計及提交

    16.1. 持牌人的賬目須每年由公認有資格及能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核數公司查核。

    16.2. 持牌人必須在每個營業年度結束後一百二十天內,向電信管理局提交經過查核、證明和通過的業務報告和賬目。

    17. 計劃

    17.1. 持牌人必須提交整個准照有效期的總體計劃,以及各個五年計劃,其內需包括下列資料:

    17.1.1. 落實計劃的所需投資;

    17.1.2. 人員結構;

    17.1.3. 使用者及繳費用戶的預計數目;

    17.1.4. 頻道數目及有關的節目安排計劃。

    17.2. 持牌人還須提交各個年度計劃,其內需包括:

    17.2.1.提供服務所需系統的說明,指出其經營者名稱,衛星的名稱、國籍及頻率,“轉發器”數目以及信號的覆蓋範圍;

    17.2.2. 操作方法及技術發展計劃;

    17.2.3. 收費服務的收付款方式及發票方法。

    17.3.總體計劃及首個年度計劃,分別為附件一及二所載者。

    18. 持牌人的權利

    18.1. 除法律或本准照規定的其他權利外,持牌人有權:

    18.1.1. 按照適用法例的規定,連接樓宇的電信基礎設施;

    18.1.2. 人員及車輛經適當認別及因工作需要時,自由進出公眾地方;

    18.1.3. 進出按用戶合同規定裝有設備的地方;

    18.1.4. 為提供服務而與第三者簽立合同及收取回報,包括轉播其他經營者的節目,向第三者出售自己製作的視聽作品及轉播自己的節目;

    18.1.5. 向繳費用戶和使用者收取所提供服務的費用及其他收費。

    18.2. 持牌人在行使18.1.所賦予的權利時,若引致任何損壞,概由持牌人專責修復。

    19. 持牌人的義務

    19.1. 除法律及本准照訂明的其他義務外,持牌人尚有下列義務:

    19.1.1. 擁有必要的人力、技術、器材及財政資源,以維持獲發准照服務的提供;

    19.1.2. 在經營方式及在提供本准照範圍內所准許服務上,採用緊隨發展趨勢的技術;

    19.1.3. 確保持續提供獲發准照之服務;

    19.1.4. 實施必需的工作,使本准照包含的設施和設備有良好的保養;

    19.1.5. 確保建立資訊服務及一般公眾的申訴服務;

    19.1.6. 向監察實體提供為執行職務所需的資料和解釋;

    19.1.7. 與第三者簽立合同轉播自己的節目,須通知電信管理局,並指出對方簽約人的名稱、轉播合約概括的範圍、繳費用戶或使用者的預計數目及其他視為適當的資料;

    19.1.8. 準時繳交本准照所規定的稅款;

    19.1.9. 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廣播信號覆蓋之國家或地區的現行法例,以及由有權限實體依法作出的命令、強制令、指令、指引、建議和指示;

    19.1.10. 遵守適用的國際規範,尤指國際電信聯盟所作出者。

    19.2. 提供收費服務時,持牌人還須:

    19.2.1. 提供終端設備,包括取得服務用的解碼器,以及在繳費用戶要求及繳付適當報酬下,確保其安裝和保養;

    19.2.2. 確保建立維修部及報損服務;

    19.2.3. 發給繳費用戶詳盡的賬單。

    20. 與其他經營者及繳費用戶之關係

    持牌人不得拒絕向符合要求並能滿足適用法例和規章所定條件的人士,提供獲批准的任何一種形式的服務。

    21. 提供服務的持續性

    21.1. 持牌人必須根據本准照、17.所指之計劃、與其他經營者或繳費用戶訂立的協議規定,確保提供服務的持續性;

    21.2. 因電信管理局批准在任何電信系統或分系統組件上進行工事或因非歸責於持牌人的行為或事實,方得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但因不可抗力迫使即時實行,以免造成更大損失的情況,不在此限;

    21.3. 在非上款訂定的情況下,持牌人須對因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而對使用者、繳費用戶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失負責;

    21.4. 如預料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持牌人須向電信管理局、繳費用戶及有需要之市民大眾作出合理的預先通報,並說明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的時間、地區及原因。

    22. 服務的素質

    22.1. 持牌人必須按照電信管理局訂定的基本素質指標,提供獲發給准照之服務;

    22.2. 電信管理局提出要求時,持牌人必須提供一切足以對其各項業務作出服務素質評估的報告、資料和數據。

    23. 頻道和節目的改動

    廣播的頻道或節目如有改動,應最少提前十五天通知電信管理局,並指出:

    1)頻道或節目之名稱;

    2)負責實體,來源國或地區;

    3)內容概述或節目時間表;

    4)啟播或重新啟播的日期及接收地理範圍。

    24. 節目內容

    24.1. 持牌人播送或轉播節目,內容應切合收視公眾的社會,政治及文化價值;

    24.2. 播送只適合成人收看的節目時,持牌人須通過設置阻止收視或收聽的電子儀器或其他儀器,確保不能直接進入該頻道;

    24.3. 因公共利益或為遵守適用於澳門地區的國際法律文件而有必要時,電信管理局可命令中止一個或多個節目或取消一個或多個視聽組合;

    24.4. 電信管理局可與持牌人訂立與獲發給准照的服務有關的協議或行為守則。

    25. 收費服務

    25.1. 收費服務須在客戶先行同意接納已知悉的條件下提供;

    25.2. 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繳費用戶訂立的合同,其內載明上款所指的條件和規定,最低限度要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方語言撰寫;

    25.3. 收費可包括由一或多個節目組成的不同套裝服務,可包括或不包括定時收視服務。

    26. 向其他經營者及繳費用戶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

    26.1. 在下列情況下,持牌人可中止或終止向其他經營者或繳費用戶提供服務:

    26.1.1. 不履行有關合同或其他適用規定;

    26.1.2. 阻止行使18.1.3.所指的通行權;

    26.1.3. 在協定期間欠交任何因所提供服務而應繳之款項;

    26.1.4. 對持牌人擁有的設施、接收器或任何設備做欺詐行為;

    26.1.5. 未經持牌人書面許可,向第三者提供服務。

    26.2. 遇有26.1.1.至26.1.3.所指情況,須提前通知有過失之經營者或繳費用戶,使其有充分時間彌補過失。

    27. 收費

    27.1. 由持牌人提供的收費服務,將由享用者按年度計劃內所載的收費及收款方式付費;

    27.2. 訂定收費時,在顧及持牌人投資的商業效益的需要下,應盡量貼近分項評估後的服務成本;

    27.3. 發給繳費用戶的發票應適當地列明所提供的服務及適用的收費。

    28. 監察實體

    28.1. 對本准照規定的履行及持牌人在准照範圍內的業務進行監察,屬電信管理局的權限;而對節目內容的監察,則由新聞局負責;

    28.2. 上款所指實體應採取一切認為適當的措施執行本身的監察權限,尤其對服務的控制及持牌人對義務的履行,並可用認為合適的方式及在認為合適的時間,查證由持牌人提交的報告、 資料及數據的準確性。

    29. 監察

    為履行上條款之規定,持牌人必須:

    1)准許電信管理局的人員通行其一切設施;

    2)對電信管理局及新聞局提供一切對執行監察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解釋,並給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3)提供一切簿冊、記錄及文件予電信管理局,以便查閱;

    4)在電信管理局要求下當面進行測試,以評估所提供服務的條件及設備運作的特徵和狀況;

    5)局部或全部中斷服務時,先行通知電信管理局,並於隨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確認及作出解釋。

    30. 調試

    30.1. 電信管理局可以測試、調校及在需要時確認用於提供服務的儀器,包括屬於持牌人但由繳費用戶使用的設備;

    30.2. 上款所指測試及調校的費用,由持牌人承擔。

    附件一

    十五年總體發展計劃

    一、概述

    ‘蓮花衛視’於2002年10月在澳門開播。六年來,公司謹守傳播商務信息之宗旨,在管理層和全體員工的努力,以及特區政府、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致力於搭建澳門與世界經濟與資訊傳播的橋樑,播放的節目在澳門、香港、中國內地、及東南亞國家均受到高度的重視和良好的評價。鑒於公司對澳門前景深具信心,並對成長為以製作澳門本土經濟、文化資訊之節目平台充滿熱情,經董事會認真磋商後,決定配合當今電視科技發展的趨勢,投資建立澳門高清電視台,並以澳門為基地(股東已經投資近1.4億澳門幣,購買位於新口岸東南亞商業中心21、22樓兩個全層寫字樓單位,作為新的製作基地),開闢新的專業頻道,以多個頻道、多種語言服務於亞太七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亞洲全區域性衛星電視網,超越不同社會體制、文化習俗、宗教信仰的界限,力爭將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辦成澳門和亞太地區民眾相互了解的窗口、文化經濟交流的橋樑、連接東西方文明的紐帶。

    二、項目簡介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是一間立足澳門本土的商業衛星電視台。它走的是一條專業化(節目內容以商務會展、旅遊文化為主的專業頻道)、現場化(節目形式以現場直播、現場錄像、訪談評論為主)、本土化(以立足澳門本土、呈現澳門產業特色和多元文化為使命)的發展道路。

    鑒於電視技術日新月異,香港、中國內地均已制訂出高清電視發展規劃,高清電視未來若干年內將成為主流。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將投資建設國際領先的高清電視技術及設備,制作24小時滾動播出的以普通話、廣東話和英語三語同步播出的優秀節目。節目內容包括了澳門旅遊、會展、文化、藝術以及介紹中國內地投資環境、香港財經信息。是目前澳門唯一定位於提供商務財經、本土歷史文化的專業電視頻道。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是以衛星電視的獨特覆蓋優勢,將澳門的經濟發展、多元文化、會展旅遊資源輻射至世界各地,從而提升澳門的國際地位,促進澳門的產業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對澳門的貢獻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主要方面:

    1、投入約3億澳門幣,建立澳門高清電視製作基地,推動澳門多元經濟產業的發展。第一期建設項目包括-

    高清演播室3個:150平方米2個,用於日常播報節目錄製,800平方米演播室一個,用於各類大型談話節目錄製;

    剪輯機房8個:用於各類節目的後期剪輯製作和特效處理;

    錄音間4個:用於各類節目聲音的錄製。

    電腦工作區:2000平方米,用於節目、工程技術人員工作區。

    2、創造就業機會約200個,其中澳門居民約100人。將為澳門培訓大批電視專業人才,尤其是和高清電視接軌的人才。

    3、推動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將和澳門各文化、影視團體合作,拍攝製作澳門本土電視劇集,推廣澳門的歷史文化和社會民生。同時將會把專業器材以合作製作節目方式,無償或者低價租賃給各專業團體及人士,創作澳門題材的影視作品。

    4、為本地居民和遊客及其他地區觀衆提供豐富和高質量的澳門本土節目。

    致力於本土路綫節目製作,自製節目涵蓋澳門會展、旅遊、文化、民生等內容,豐富民衆的精神文化生活,向國際社會推廣澳門形象,配合政府打造澳門的商貿、文化服務平台功能。

    5、提升澳門影響力和吸引遊客。利用媒體品牌影響力,在更多的地區落地覆蓋,讓更多地區的觀衆有機會收看到澳門的文化、商務節目與信息,為澳門帶來更多的遊客、投資商、會議展覽、文化交流活動。

    三、投資計劃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的目標,是適應世界電視逐步邁向專業化的趨勢,以逐步投入的方式,投資約3億澳門幣,初步建立3個專業化衛星電視頻道,組成專注於傳播澳門的經濟活力和獨特文化的綜合媒介平台。

    本項目的投資計劃分階段如下:

    未來三年,為完成本項目進行的硬件建設更新、品牌延伸策略、開辦頻道、預算共投入不少於2億澳門幣。

    包括:

    計劃投入5千萬澳門幣,購買高清電視製作設備,以及搭建電視製作場景,建立澳門高清電視節目製作基地;

    計劃投入6千萬澳門幣,對現正播出的‘ 蓮花衛視 ’進行改版,製作以澳門本土經濟、文化內容為主的專業節目,以及拍攝澳門為大背景的電視劇集,以及舉辦提高澳門知名度的選秀活動;

    計劃投入1億澳門幣,新開辦蓮花衛視資訊台(廣東話頻道),對澳門的各類資訊、大型會展活動、文化體育活動、慶典活動進行現場直播,讓世界各地的觀衆能隨時隨地收看到最新的澳門資訊;

    次五年,完成第三條頻道規劃,共需投入4千萬澳門幣。

    後七年,將再投入不少於6千萬澳門幣,完成本項目的整體目標,並適時自我或者引進新的策略性合作夥伴,開辦第四至第六條專業頻道。

    四、建設目標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目前已經播出一個頻道,在五年內計劃開闢另外二條新專業頻道,凸顯澳門本土特色,緊隨時代發展的脈搏,讓世界傾聽澳門的聲音。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現已播放的頻道:

    ‘蓮花衛視’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計劃開辦的二個頻道:

    蓮花衛視資訊台;蓮花衛視直播台;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是目前澳門唯一定位提供商務財經、澳門本土文化、歷史資訊、服務澳門本地居民、香港居民和每年近3000萬遊客的專業電視台。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的目標,是在現有節目基礎上,圍繞澳門產業鏈和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開辦一批新的、富有澳門本土特點的新節目。主要的內容包括:

    序號 節目名稱 主要內容
    1 澳門展翅 作為產業多元化的重要方面,會展業正在成為澳門新興的朝陽產業。本節目突出一個“展”字,就是專業的澳門會展節目。包括展會現場直擊、展會主辦單位座談,參展商與展品的綜合介紹、展會專業小知識、參展商資料等。
    2 澳門現場 隨着澳門知名度的迅速冒升,在澳門舉辦的大型活動包括展會開幕式、閉幕式,各類論壇,政府、博彩公司舉辦的各類文化、體育演出,各類社會團體在澳門組織的慶祝活動等越來越多,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致力於發揮本土衛星電視的影響力,搭起澳門與世界溝通的橋樑。
    3 消費天堂 這幾年,澳門的大型酒店、購物中心急速發展,而金光大道上還有十幾間世界知名品牌酒店正在興建。本節目是一個專門介紹頂級奢侈品牌和休閒設施的消費類節目。酒店的頂級康樂設施功能介紹、餐飲消費特色、廚師、菜式介紹。頂級服飾、箱包流行款式、珠寶、手錶消費趨勢和概念等。
    4 樓市搜尋 澳門沒有股市,投資渠道不多,而地產投資是主要的資金出口。本節目是一個專業的澳門及廣東省地產節目。新樓盤推薦,新戶型單位介紹,裝修參考,樓盤成交價格、數量,樓市走勢分析預測等。
    5 議事亭 本節目是一個深入討論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談話節目。一週澳門主要大事片斷回放、主持人與嘉賓就相關問題進行分析、訪談等,邀請來澳門出席各類活動的知名人士到節目中來,暢談對澳門發展的觀察與體會。
    6 娛樂場 包括回顧澳門博彩業歷史資料、揭秘賭場內幕、以紀實手法講述澳門博彩業的各種故事。
    7 澳門聲音 《澳門聲音》是一個原汁原味反映澳門人對社會民生問題意見的小板塊。立法會議員每週全體大會上的發言精選、政府官員就熱點問題、政府政策的解釋、專家學者的分析解讀、市民對公共議題的隨機採訪等。
    8 澳事早知 《澳事早知》及時傳遞出澳門會展及文娛活動的信息,預告澳門各類展覽和表演活動、社團慶典的時間、地點,重大新聞事件預報等。
    9 澳門劇場 以介紹澳門、推廣澳門的歷史文化和社會民生為主要題材的系列本土電視劇集。致力於培訓澳門本土的編劇、導演、演藝人才。
    10 人在澳門 具有平民視角的人物訪談故事。無論是澳門老居民、新移民、或者來澳門投資、工作的異鄉他國人士,他們在澳門工作、生活的感受與體驗、他們人生的閱歷見聞,從鮮活的人物身上,立體解讀出澳門的城市特色。
    11 嬴家大講堂 邀請經濟學家、教授學者、商界領袖,以商務人士為對象,主要介紹企業經營策略,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工藝發展,生產流程成本控制等。本節目傳播商務智慧、幫助企業建設陽光、健康的商務文化。

    通過以上節目和新頻道的開辦,逐步達到節目有專業特色、內容有澳門味道、投入有良好回報、品牌有廣泛影響的目標。

    五、經營戰略

    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之後,隨着博彩業的開放,澳門經濟每年以雙位數的速度高速增長,使澳門逐步成為全球矚目的經濟投資熱點地區,國際知名度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士關心澳門發展,尋求投資機會。

    主要節目及經營合作關係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清晰定位於本土化路線,大量製作澳門會展、旅遊、文化、民生節目,展示澳門多元色彩。使身處世界各地關注澳門的觀衆,隨時隨地都能接收到澳門的即時訊息。

    目前和澳門賽馬會建立有長期的合作關係,直播澳門賽馬節目;

    目前和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建立有長期的合作關係,直播澳門賽狗節目;

    目前正和澳門特區政府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會議展覽公司、澳門廣告商會、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商辦會議展覽節目,轉播會展實況;

    目前正和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文化局、澳門各大文化傳播公司商談合作,製作介紹澳門旅遊、文化的專欄節目;

    目前正和澳門特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商談,播放和製作澳門教育節目;

    目前正和澳門各大社團洽談合作,錄製和轉播各類慶典與文化演出活動;

    和深圳證券交易有限公司合作,直播中國股市節目;

    和香港上市公司國際金融社(8123.HK)之全資附屬公司——深圳首華投資諮詢公司合作,2008年7月將開辦“兩岸三地股市直擊”節目,週一至週五每日三個半小時,現場直播。

    和中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等合作,製作澳門和中國選秀節目;

    和香港品位音樂文化製作機構合作,製作百集中國城市特色景點、美食與文化尋訪類電視節目。

    未來幾年,會同更多的文化、教育、金融、會展、旅遊等專業公司合作,開闢更多的專業性經濟、文化節目,提升澳門的國際形象,提升節目的收視率。

    目前主要覆蓋地區和收視用戶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的節目通過亞洲2號衛星覆蓋亞太地區5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擁有數千萬固定的收視用戶。

    澳門:已經完全進入澳門15萬9千戶家庭、進入澳門大部分的主要酒店電視系統。

    香港:進入香港有線電視網,通過第19頻道覆蓋近一百萬戶香港家庭。

    中國內地:北京、上海、廣東、湖南、四川、內蒙古等省市的社區、酒店通過公共天線和衛星天線接收,約有1000萬收視用戶。

    東南亞:在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等約有80萬用戶。

    美國:和麒麟電視簽署合作協議,2008年下半年進入該電視網,覆蓋該電視台分佈在北美的約3萬用戶。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目前擁有大約1300萬家庭收視用戶,約4500萬人口。

    未來主要收視用戶拓展:

    在鞏固現有數千萬用戶的基礎上,會繼續加緊部署頻道的覆蓋和推廣工作,擴大節目在中國內地、香港和東盟各國的覆蓋面,並重點將信號引入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擴大對商務人士的影響力。

    中國內地:正和中國各省市有綫電視洽商,將節目逐步引入全國有綫電視的3000多萬高端數字用戶。預期未來五年這一數字將會增加到一億戶以上。

    中國內地:針對各大城市的星級酒店、尤其是省會城市的五星級酒店,重點進行推廣落地工作,爭取覆蓋大部分的五星級酒店。

    美國:正和美國玉平臺GEK TV商談,將信號引入該電視網絡。GEK TV是一個覆蓋海外華語市場的新媒體平臺,覆蓋的地區包括美國東西岸,越南地區,並正拓展加拿大市場。

    新加坡:擬洽商將信號引入有綫電視網。

    馬來西亞:擬與大馬四家收費電視營運商洽談,將信號引入該批電視系統。

    越南:擬洽商將信號引入該國有綫電視網。

    預計未來五年,收視用戶可以達到一億二千萬用戶,約四億人口。包括:衛星電視收視用戶三千萬,數字電視收視用戶九千萬。

    未來,將在香港、中國內地、美國拉斯維加斯等地、設立分支機構,重點結合上述地域和澳門產業發展的關聯性,站在國際化的高度,以澳門人的視野,報道最新經濟文化動態,深入分析相關議題和澳門的關係。並會以澳門為基地,利用世界領先的數字網絡傳輸技術,把設立在中國內地、美國等地的節目採編分支機構,有機地連接到澳門的播控中心,實施連線直播,把澳門與世界緊密結合,實時互動。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的經濟效益獲得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通過電視廣告製作、分銷、代理、合作、分拆、聯營的方式獲得經濟收入。

    •通過電視欄目的合作、合辦、代理、播出取得版權和效益。

    •通過與各類電視機構、電視台、媒體開展業務聯合,節目合作及發行等,進行資源整合。

    •通過為澳門本地提供電視廣告、專題製作、現場轉播服務獲得收益。

    •通過品牌延伸的策略,進行影視後期產品的開發來增加經濟效益,包括投資拍攝製作電視劇、電影等。

    •開拓具有商業競爭力和客戶市場資源的頻道經營戰略,吸引投資和策略夥伴。

    六、公司之行政架構圖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的董事會由具備管理多間美國、香港上市公司管理經驗的投資人組成。並由一批具有電視節目策劃、製作、節目編制管理、用戶商業服務專業素質,來自澳門、香港、中國內地、歐洲等地域的優秀管理人才,組成管理團隊來執行和推動公司的戰略發展,具備了國際化信息媒體營運的基本環境和條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扶植下,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有足夠的能力成為推動澳門和世界接軌的重要傳媒之一。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行政架構圖

    七、公司管理團隊組成及簡介

    公司管理層及員工以澳門本土化為主。預計所需員工200人,首年所需員工約80人,其中多數會在澳門聘請本地人並提供相關專業培訓。其後三年內,會根據項目的發展需要,陸續聘請約120人,並會秉承內容本土化的節目策略,優先聘請本地電視專業人士,同時大量培訓有志效力電視事業的本地新人,為澳門電視產業培訓人才、尤其是掌握最新高清電視技術的專業人才。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管理團隊簡介

    姓名 工作簡歷
    李自松 董事、台長。澳門居民,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常務理事、澳門影視傳播協進會副理事長,山西省青聯常委。李自松先生是澳門衛星電視產業開創人之一。曾任澳門衛視新聞總編輯、澳亞衛視新聞部主任、澳亞國際廣告公司總經理等職務。是資深新聞及節目製作人,組織策劃過澳門回歸24小時直播等大型報道,作品多次獲得國家級獎勵。
    張志承 副台長。澳門居民,跨媒體資深新聞人、澳門傳媒俱樂部管委會主任、「澳門傳媒工作者福利會」籌委會成員。曾任香港無綫電視、香港有綫電視駐澳門首席記者,香港新報澳門辦事處主任、香港NOW TV澳門辦事處主任。參與過香港、澳門回歸、國家領導人出訪等重大採訪報道。對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的管理、營運具有豐富經驗。
    孟濤 技術總監。中國內地居民,電視工程技術與製作專家,曾擔任中央電視臺多項技術項目專家組成員。參與過全國人大、政協、中共十七大、2008北京奧運會倒數等重大新聞事件直播和轉播。
    張嘉威 市場推廣總監。香港居民,資深廣告人,曾任香港新報廣告總監。有豐富的市場營運和管理經驗。
    曾坤 總顧問。中國內地居民,人民日報高級記者,曾任人民日報記者部主任、副主任等職。著有《行走澳門》、《隱居澳門四十年》等專著,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中央政府駐澳聯絡辦主任白志健分別為其作品作序。有豐富的媒體管理經驗和深厚的新聞、文學造詣。現任人民日報駐澳門首席記者。
    潘永明 總策劃。中國內地居民,高級編輯。曾任上海電視臺副台長、澳門衛視旅遊台副總編輯兼新聞總監。資深電視新聞專家、具有近40年境內外電視台管理和營運經驗。

    ‘蓮花衛視’節目新版式

    附件二

    首年度工作計劃

    一、頻道計劃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將於2008年在澳門建設新的高清電視製作基地,並根據澳門發展情況,對節目進行全新改版。今年全新播出的節目包括介紹澳門成為亞洲會展之星的會展節目;展現澳門活力的各類文化、體育、慶典直播活動;以傳播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特色為重點內容的旅遊節目;關注澳門經濟民生的大型談話節目;展現澳門不同族裔、不同地區居民共同和諧相處的人物訪談節目等。節目採用普通話、粵語、英語三種語言,以亞洲觀眾為主要服務對象,為澳門、香港、中國內地、亞太地區的觀衆,尤其是商務人士開啟一個國際性電視傳媒窗口,以經濟和文化為紐帶,促進彼此的交流和發展。

    二、操作方法

    本公司開辦的衛星電視採用數字壓縮編碼方式、租用宇宙衛星通信服務有限公司地球站提供上行服務,通過衛星向觀眾傳播電視節目,其鏈路組成包括:節目制作和播出控制中心、上行發射站、衛星轉發器、接收天綫和接收機。

    節目制作系統,全部採用與中國內地、香港同一制式的數字高清電視設備。全部節目以數字硬盤存儲的方式,保證製作效果和效率,也確保澳門電視事業能跟上的高清電視的發展步伐。

    衛星轉發器租用香港亞太衛星有限公司的APSTAR-1衛星C波段轉發器,信號覆蓋範圍達整個亞太地區。

    三、商業營運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的,會在目前覆蓋90%以上的澳門觀衆、通過香港有綫電視覆蓋百萬香港家庭、在中國內地部分酒店、高尚住宅小區、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不電視網 絡的基礎上,繼續加大節目收視的範圍,尤其是在五星級酒店的有效覆蓋。讓不同地區的觀衆,能隨時隨地方便的收看到澳門的節目。在收視覆蓋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會穩步推動和香港、中國內地、東南亞等媒體、企業的合作,通過節目交換、廣告互動等,提升公司的營運能力,爭取在短時間內達到國際上市公司運營的目標。

    四、節目安排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目前每天已經有10小時經濟、文化、歷史等範疇內容豐富、具欣賞指數的綜合電視節目首播,並實現24小時滾動播出。

    為突出澳門特色,正在招收和培訓人才,購置一整套高清電視前後期制作設備,開辦一系列以澳門歷史文化、經濟民生為題材的綜合性專題、談話節目,爭取短期內達到節目有專業特色、內容有澳門味道、投入有良好回報、品牌有廣泛影響的辦台目標。

    法規:

    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0-1261

    • 設立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
    已更改 :
  • 第3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至第三款及將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的存續期延長。
  • 第30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及延長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的存續期。
  •  
    相關類別 :
  • 環境 - 海事及水務局 - 環境保護局 - 市政署 - 土地工務局 - 新聞局 - 衛生局 - 社會工作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水既是一種珍貴及有限的資源,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社會及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素。為此,有必要制定適當有效的公共政策和措施,以穩定供水,提高市民節約用水的意識。

    基於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設立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其職責如下:

    (一)就水資源管理及有效利用政策的制定發表意見;*

    (二)落實「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下稱“節水大綱”)及「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2013-2022)」(下稱“再生水規劃”),協調所需的資源及措施; ***

    (三)建議並推動尤以青年、企業及民間為對象的宣傳活動,藉以提高公眾對節約用水重要性的認識;

    (四)在涉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管理水資源的公共政策方面,發展與其他工作小組、公共部門與組織以及私人實體之間的緊密合作關係;*

    (五)系統地跟進及評估節水大綱和再生水規劃所指的行動與措施的執行情況及結果,並對該節水大綱和再生水規劃提出倘有的修正意見,以確保節水大綱和再生水規劃的長期及持續實施;***

    (六)就有助於推動節水及水資源有效利用的方案或措施發表意見及提出建議。*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3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30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工作小組由下列成員組成:

    (一)港務局局長,並由其擔任組長;

    (二)港務局代表兩名,其中一名擔任副組長,另外一名擔任秘書;

    (三)環境保護局代表一名;*

    (四)民政總署代表一名;

    (五)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一名;

    (六)新聞局代表一名;

    (七)衛生局代表一名;

    (八)社會工作局代表一名;

    (九)建設發展辦公室代表一名;*

    (十)政府駐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十一)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一名。*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3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三、上款(二)至(九)項及(十一)項所指的成員經所屬部門或實體建議,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以批示方式委任。*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3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四、組長可因應工作需要,邀請其他公共部門、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參加工作小組會議。

    五、所有公共部門及實體有義務應工作小組的要求提供協助。

    六、工作小組的存續期為三年。***

    * 請查閱:第3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的存續期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起延長三年。) - 請查閱:第30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七、為開展及實施本批示所指的措施而產生的費用由所屬職責部門承擔,而其餘運作費用則由港務局的預算承擔。

    八、工作小組的行政及後勤支援由港務局負責。

    九、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2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自動波摩托車”的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6/2006號行政法規 -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新順利汽車有限公司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自動波摩托車」,而承擔該負擔的年度與支付該負擔的年度不同,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新順利汽車有限公司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自動波摩托車」的執行合同,金額為$636,600.00(澳門幣陸拾叁萬陸仟陸佰元整)。

    二、上述負擔將由登錄於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的相應撥款支付。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2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電話交換機連安裝”的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6/2006號行政法規 -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捷安護衛系統有限公司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電話交換機連安裝」,而承擔該負擔的年度與支付該負擔的年度不同,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捷安護衛系統有限公司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電話交換機連安裝」的執行合同,金額為$652,495.00(澳門幣陸拾伍萬貳仟肆佰玖拾伍元整)。

    二、上述負擔將由登錄於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的相應撥款支付。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3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套流動測速儀”的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6/2006號行政法規 -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美倫行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套流動測速儀」,而承擔該負擔的年度與支付該負擔的年度不同,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美倫行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套流動測速儀」的執行合同,金額為$605,834.00(澳門幣陸拾萬伍仟捌佰叁拾肆元整)。

    二、上述負擔將由登錄於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的相應撥款支付。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3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台吉普車”的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6/2006號行政法規 -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台吉普車」,而承擔該負擔的年度與支付該負擔的年度不同,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台吉普車」的執行合同,金額為$621,900.00(澳門幣陸拾貳萬壹仟玖佰元整)。

    二、上述負擔將由登錄於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的相應撥款支付。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3-1264

    • 將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相關法規 :
  • 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成立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鑒於策劃及推行愛滋病(人類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的防控工作需要,宜將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延長三年。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4

    • 修改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二十五)項。
    相關法規 :
  • 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成立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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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衛生 - 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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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二十五)項的行文修改如下:

    “(二十五)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範疇的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門代表一名。”

    二、於上述批示增加第十款,行文如下:

    “十、委員會設有一名秘書長,以便為委員會提供在運作上所需的一切行政技術輔助及執行主席所責成的其他職務。秘書長經衛生局局長建議,並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批示委任。”

    三、上述批示第十款、第十一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分別改為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十三款及第十四款。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4-1265

    • 以例外情況豁免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相關法規 :
  • 第16/2001號法律 -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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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所得補充稅》 - 財政局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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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機構 :
  •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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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例外情況豁免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二、上款所指豁免為期五年,從二零零九年度開始,於二零一三年度終結。

    三、本批示於公佈翌日開始生效,並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產生效力。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8/2008

    刊登日期:

    2008.12.1

    版數:

    1265

    •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相關法規 :
  • 第114/GM/89號批示 - 關於設立一名為法律現代化辦公室之計劃小組,簡稱為GML。
  • 第10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十月二日第114/GM/89號批示的第一款和第二款的條文。
  • 第44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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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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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目前有多項工作交由國際法事務辦公室進行,尤其是第10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目標所產生的工作,故宜將該項目組所定的運作期延長一年。

    基於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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