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1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0

刊登日期:

2010.7.21

版數:

7847

  • 將政府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彩票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即發彩票專營批給合同》第十一條,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歐陽傑擔任政府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21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0

    刊登日期:

    2010.7.21

    版數:

    7847

    • 將政府駐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澳門賽狗專營批給合同》第十一條,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羅志輝擔任政府駐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21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0

    刊登日期:

    2010.7.21

    版數:

    7847-7848

    • 委任兩名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28/2001號行政法規 - 設立勳章、獎章和獎狀。
  •  
    相關類別 :
  • 勳章獎章及獎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8/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劉藝良及蕭伍根為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成員。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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