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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4/7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19/1978

刊登日期:

1978.5.13

版數:

567

  • 訂定與使用葡語新國家之電報服務將由國際電訊協會之規定管制。
相關類別 :
  • 郵政服務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78/M號法令

    五月十三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獨一條。澳門與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安哥拉人民共和國及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國等國家之電報服務(透過馬可尼公司)受國際電信聯盟規定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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