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法會

法規:

全體會議第7/2012號議決

公報編號:

30/2012

刊登日期:

2012.7.23

版數:

740-741

  • 延長立法會正常運作期。
相關法規 :
  • 第1/1999號決議 -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 第4/2000號決議 - 關於《聽證規章》。
  • 第3/2001號法律 -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第11/2003號法律 - 財產申報
  • 第3/2004號法律 - 行政長官選舉法
  • 第2/2004號決議 - 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和《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一百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所規定的質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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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立法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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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全體會議第7/2012號議決

    延長立法會正常運作期

    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八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並為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效力,議決如下:

    第一條 立法會正常運作期延長至2012年8月31日。

    第二條 正常運作期的延長僅為了完成有關下列法案及決議案的工作:

    - 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修改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

    -《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

    -《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

    -《修改第11/2003號法律〈財產申報〉》;

    -《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

    - 修改第1/1999號決議通過的《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2000號決議《聽證規章》及第2/2004號決議《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通過。

    命令公佈。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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