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6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0/2012

刊登日期:

2012.12.12

版數:

14839-14840

  • 委任統計諮詢委員會委員及秘書。
相關法規 :
  • 第62/96/M號法令 - 訂定發展澳門資料統計體系之規範性框架--廢止十二月三十一日第74/87/M號法令第一條至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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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統計諮詢委員會 - 澳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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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組織 :
  • 澳門中華總商會 - 澳門廠商聯合會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出入口商會 - 澳門酒店協會 -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 澳門金融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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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6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月十四日第62/96/M號法令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以下人士為統計諮詢委員會委員:

    (一)根據十月十四日第62/96/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一款a)及b)項規定,分別代表統計暨普查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的委員:

    .楊名就;
    .陳守信。

    (二)根據十月十四日第62/96/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分別代表行政法務、經濟財政、社會文化、保安及運輸工務職權範疇的委員:

    .曾慶彬;
    .陳詠達;
    .Carmen Maria Chung;
    .沈頌年;
    .甘樂年。

    (三)根據十月十四日第62/96/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一款e)項規定,代表下列團體的委員:

    .澳門中華總商會代表黃國勝,候補代表陳國銓;
    .澳門廠商聯合會代表黃仁民,候補代表鍾淑蘭;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代表李卓君,候補代表江旭純;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代表馮家偉,候補代表沈偉倫;
    .澳門出入口商會代表鄧君發,候補代表梁錦康;
    .澳門酒店協會代表António Pedro Sameiro,候補代表楊振業;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代表區天興,候補代表李發權。

    (四)根據十月十四日第62/96/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委任下列機構的委員:

    .澳門大學代表蘇文成,候補代表丁燈;
    .澳門金融學會代表葉啟明及馬竹豪,候補代表分別為李德濂及符卓玲。

    二、根據十月十四日第62/96/M號法令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委任高展文為統計諮詢委員會秘書。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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