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2013

刊登日期:

2013.1.2

版數:

4

  • 將附於一月十九日第7/98/M號訓令,發給“澳門衛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衛星電訊電視廣播服務的第1/98號許可,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續期十五年。
相關法規 :
  • 第3/98/M號法令 - 核准發出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之制度。
  • 第7/98/M號訓令 - 規定宇宙衛星電視有限公司獲准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訊服務。
  •  
    相關類別 :
  • 衛星電視廣播 - 郵電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衛視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一月十九日第3/98/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及附於一月十九日第7/98/M號訓令的第1/98號許可第5.2點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附於一月十九日第7/98/M號訓令,發給“澳門衛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衛星電訊電視廣播服務的第1/98號許可,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續期十五年。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