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58/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8/2013

刊登日期:

2013.7.10

版數:

9720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國際馬拉松報名系統及網站開發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體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8/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經第29/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Companhia de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S.A.R.L. ”簽訂澳門國際馬拉松報名系統及網站開發服務合同。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法規:

    第175/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8/2013

    刊登日期:

    2013.7.10

    版數:

    9720-9721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供應及安裝浴室五金掛件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澳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5/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經第29/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之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趙偉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銳豐建聲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供應及安裝浴室五金掛件的合同。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梁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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