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4/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0/2014

刊登日期:

2014.3.5

版數:

2937

  • 以兼任制度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相關法規 :
  • 第3/2014號行政法規 - 城市規劃委員會。
  • 第14/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以兼任制度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 第4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
  • 第28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免除一名及委任另一名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
  • 第57/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副秘書長。
  •  
    相關類別 :
  • 城市規劃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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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2014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兼任制度委任劉榕為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三年。

    二、執行上款所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相當於公職薪俸表110點。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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