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14/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0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世界職業技能競賽」五項強化課程【網頁設計強化課程(2015)、電腦網絡系統管理強化課程(2015)、美容護理強化課程(2015)、流行時裝技術強化課程(2015)、商品展示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4/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簽訂合辦「世界職業技能競賽」五項強化課程【網頁設計強化課程(2015)、電腦網絡系統管理強化課程(2015)、美容護理強化課程(2015)、流行時裝技術強化課程(2015)、商品展示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5/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0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世界職業技能競賽」兩項強化課程【糖果/糕點製作強化課程(2015)、西式烹調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5/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旅遊學院”簽訂合辦「世界職業技能競賽」兩項強化課程【糖果/糕點製作強化課程(2015)、西式烹調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0-23601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自動系統(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7/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1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7/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天網資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8/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1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8/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科技導航(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9/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1-23602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數據中心及網絡設備室空調設備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9/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洪利工程”簽訂“提供數據中心及網絡設備室空調設備之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20/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14

    刊登日期:

    2014.12.26

    版數:

    23602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0/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萬訊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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