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25/2015

刊登日期:

2015.6.23

版數:

528

  • 更正第9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葡文文本。
相關法規 :
  • 第9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各衛生中心的地區劃分。
  •  
    相關類別 :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9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相關附件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Centro de Saúde de Nossa Senhora do Carmo”

    應改為:“Centro de Saúde de Nossa Senhora do Carmo – Lago”。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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