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4/2016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5/2016

刊登日期:

2016.8.29

版數:

895

  • 修改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相關法規 :
  • 第39/97/M號法令 - 訂定新匯兌制度之大綱——廢止十一月二十日第80/89/M號法令。
  • 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負風險形式,在“利澳酒店”一樓B“金都酒店”一樓及“銀河星際酒店”一樓及三樓的幸運博彩經營地點,經營四間兌換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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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兌換店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4/2016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第34/2013號行政命令第38/2016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46/2006號行政命令第一條(三)項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Casino,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以下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兌換櫃檯:

    (一)......

    (二)......

    (三)在“星際酒店”內的“銀河星際娛樂場”經營四個兌換櫃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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