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86/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0/2018

刊登日期:

2018.12.12

版數:

21497-21498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副局長。
相關類別 :
  • 消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6/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a)項、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五條,以及現行第24/2001號行政法規《消防局組織及運作》第六條及第八條的規定,結合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聽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意見,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45891)區耀榮為消防局副局長,自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二、被委任者獲賦予副消防總監職能職位的職銜等級。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消防總長(編號445891)區耀榮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消防總長(編號445891)區耀榮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四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於1989年8月至1990年10月,在消防局行動處工作;
    ——於1990年10月至1994年12月,修讀消防官培訓課程;
    ——於1995年1月至1996年2月,在消防局技術廳工作;
    ——於1996年3月至1996年12月,擔任消防局司法科科長;
    ——於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擔任消防局行動廳中央行動站站主任;
    ——於1999年3月至2006年7月,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工作;
    ——於2006年8月至2014年9月,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支援廳輔助服務處處長;
    ——於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擔任消防局指揮部輔助室主管;
    ——於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代廳長;
    ——於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擔任消防局海島行動廳代廳長;
    ——於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擔任消防局防火廳廳長;
    ——於2018年4月至今,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

    法規:

    第194/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0/2018

    刊登日期:

    2018.12.12

    版數:

    21498-21499

    • 批准於澳門警務廳第二警務警司處安裝及使用四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相關法規 :
  • 第2/2012號法律 - 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治安 - 治安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4/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八條以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且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批准於澳門警務廳第二警務警司處安裝及使用4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二、治安警察局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

    三、使用許可期間為兩年,可續期。為此,須提出維持許可的理由。

    四、本批示於公布翌日生效。

    五、將本批示通知治安警察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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