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9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9

刊登日期:

2019.7.22

版數:

1978-1980

  •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傳播學博士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科技大學傳播學博士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根據第4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規定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傳播學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傳播與媒體研究。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4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傳播學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傳播學理論高階 必修 45 3
    批判與文化理論 " 45 3
    社會科學量化研究方法高階 " 45 3
    社會科學質化研究方法高階 " 45 3
    傳播學研究前沿 "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 1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社會統計高階 選修 45 3
    政治傳播 " 45 3
    數位遊戲與社會 " 45 3
    媒介、文化與社會 " 45 3
    視覺傳播研究方法 " 45 3
    媒體不平等性研究 " 45 3
    身體與具身性研究 " 45 3
    文化研究專題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4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6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法規:

    第9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9

    刊登日期:

    2019.7.22

    版數:

    1980-1982

    • 在旅遊學院開設國際旅遊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開設國際旅遊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國際旅遊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旅遊管理。

    二、課程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豁免修讀條件:完成旅遊學院一年制學士後文憑課程並入讀本課程者,經學院學術與教學機關批准,可獲豁免修讀相同教學內容的學科單元/科目。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三)如學生在本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但其論文不在規定期限內獲通過,則只可取得學士後文憑。

    附件二

    國際旅遊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國際化:酒店旅遊業的概念、趨勢及議題 必修 45 3
    國際酒店與旅遊業之當代議題 " 45 3
    境外視學 " 45 3
    目的地與景區管理 " 45 3
    旅遊與休閒業發展趨勢及議題 " 45 3
    可持續旅遊業策劃與發展 "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人力資源管理 選修 45 3
    巿場營銷管理 " 45 3
    財務與會計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6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1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9學分;表三的論文佔6學分。

    法規:

    第9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9

    刊登日期:

    2019.7.22

    版數:

    1982-1984

    • 在旅遊學院開設國際酒店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開設國際酒店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國際酒店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國際酒店管理。

    二、課程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豁免修讀條件:完成旅遊學院一年制學士後文憑課程並入讀本課程者,經學院學術與教學機關批准,可獲豁免修讀相同教學內容的學科單元/科目。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三)如學生在本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但其論文不在規定期限內獲通過,則只可取得學士後文憑。

    附件二

    國際酒店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國際化:酒店旅遊業的概念、趨勢及議題 必修 45 3
    國際酒店與旅遊業之當代議題 " 45 3
    境外視學 " 45 3
    酒店業營運管理 " 45 3
    酒店業領導能力與組織行為 " 45 3
    酒店業創新科技 "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人力資源管理 選修 45 3
    巿場營銷管理 " 45 3
    財務與會計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6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1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9學分;表三的論文佔6學分。

    法規:

    第9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9

    刊登日期:

    2019.7.22

    版數:

    1984-1986

    • 在旅遊學院開設酒店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開設酒店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酒店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酒店管理。

    二、課程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符合入學規定的其他條件者,可報讀本課程。

    六、取得文憑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

    附件二

    酒店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酒店業營運管理 必修 45 3
    酒店業領導能力與組織行為 " 45 3
    酒店業創新科技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 選修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巿場營銷管理 " 45 3
    財務與會計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9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

    法規:

    第9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9

    刊登日期:

    2019.7.22

    版數:

    1986-1987

    •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被廢止 :
  • 第3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  
    廢止 :
  • 第2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  
    相關法規 :
  • 第18/2018號行政法規 - 高等教育規章。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3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9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有關知識範疇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廢止第2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

    澳門科技大學

    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高等院校 知識範疇
    澳門科技大學 理論經濟學
    應用經濟學
    金融學
    法學
    國際法學
    政治學
    語言學
    歷史學
    資訊科技
    行星科學
    系統工程
    中醫學
    中藥學
    中西醫結合
    藥學
    公共衛生學
    工商管理
    會計學
    旅遊管理
    公共行政管理
    傳播與媒體研究
    藝術學
    語言文學
    人工智能
    先進網絡
    建築學

    法規:

    第9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19

    刊登日期:

    2019.7.22

    版數:

    1987-1994

    •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餐飲管理。

    二、專業範疇:

    (一)廚藝學;

    (二)餐廳管理。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4學分。

    附件二

    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食品衛生及安全管理 必修 45 3
    從農場到餐桌的管理概論 "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管理導論 " 45 3
    餐廳服務及實踐 " 90 3
    會計導論 " 45 3
    飲料管理及實踐 " 45 3
    餐廳資訊系統 " 45 3
    餐飲成本控制及採購 " 45 3
    餐飲運作 " 45 3
    餐飲業銷售及市場營銷 " 45 3
    餐飲業財務學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危機管理及餐飲業法例 " 45 3
    餐廳企業規劃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廚藝學
    食物製備及實踐(一) 必修 60 3
    食物製備及實踐(二) " 60 3
    食物製備及實踐(三)* " 60 3
    基礎麵包與西餅製作及實踐 " 60 3
    自助餐與宴會烹調及實踐* " 60 3
    南北美洲美饌烹調及實踐* " 60 3
    歐式美饌烹調及實踐* " 60 3
    亞洲美饌烹調及實踐* " 60 3
    土生葡國菜烹調及實踐* " 30 3
    飲食營養學* " 45 3
    廚藝學高級實習及報告 " 1000 15
     
    餐廳管理
    世界美食地圖及飲食文化* 必修 45 3
    食物製備及實踐(一) " 60 3
    食物製備及實踐(二) " 60 3
    基礎麵包與西餅製作及實踐 " 60 3
    宴會設計與管理* " 45 3
    葡萄酒欣賞* " 15 1
    餐飲多媒體運用* " 45 3
    服務業督導實務* "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餐廳管理高級實習及報告 " 1000 15

    *可供修讀本課程其他專業範疇的學生選讀的指定學科單元/科目。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國際禮儀 選修 15 1
    菜單設計 " 15 1
    個人及專業發展 " 15 1
    談判技巧 " 15 1
    餐飲大師講座 " 15 1
    連鎖餐廳的經營管理 " 45 3
    培訓規劃 " 45 3
    健康飲食烹調及實踐 " 60 3
    高級葡萄酒欣賞 " 15 1
    餐飲業基礎法語 " 15 1
    高級麵包製作及實踐 " 60 3
    高級西餅製作及實踐 " 60 3
    廚藝學專題項目(一) " 45 3
    廚藝學專題項目(二) " 60 3
    廚藝學專題項目(三) " 90 3
    廚藝學專題項目(四) " 30 2
    廚藝學專題項目(五) " 30 2
    廚藝學專題項目(六) " 30 2
    廚藝學專題項目(七) " 15 1
    廚藝學專題項目(八) " 15 1
    廚藝學專題項目(九) " 15 1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二) " 60 3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三) " 90 3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五) " 30 2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六) " 30 2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七) " 15 1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八) " 15 1
    餐廳管理專題項目(九) " 15 1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 45 3
    英文III " 45 3
    英文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4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45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40至45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二另一專業範疇的指定學科單元/科目或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2至17學分;

    (四)修讀本附件表四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五)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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