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2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0/2019

刊登日期:

2019.7.24

版數:

13035

  • 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12/2013號行政法規 - 青年創業援助計劃。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2013號行政法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第八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一)主席——劉偉明;代任人——陳子慧;

    (二)委員——盧俊宇;代任人——王淑欣;

    (三)委員——李居仁;代任人——黃珮琳;

    (四)委員——何凱玲;代任人——岑定賢;

    (五)委員——龐川;代任人——梁勇;

    (六)委員——鄭安庭;代任人——劉家裕;

    (七)委員——黃善文;代任人——鍾偉晃。

    二、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由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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