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9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6/2020

刊登日期:

2020.4.15

版數:

4944

  • 將“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36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
  • 第2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  
    相關類別 :
  • 行政公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6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下列“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的委任,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起續期兩年:

    (一)駱偉建,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何雪卿;

    (三)高炳坤。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9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6/2020

    刊登日期:

    2020.4.15

    版數:

    4944

    • 委任一名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的候補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16/2007號行政法規 - 訂定《教育發展基金制度》。
  • 第17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多名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相關類別 :
  • 教育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7號行政法規《教育發展基金制度》第四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黃嘉祺代替江毅,作為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梁慧琪的候補成員,任期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