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1/202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51/2021

刊登日期:

2021.12.22

版數:

5255-5257

  • 修改第45/2017號行政命令。
相關法規 :
  • 第5/2016號法律 -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
  • 第45/2017號行政命令 - 核准《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及條件表》。
  •  
    相關類別 :
  •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1/202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第45/2017號行政命令

    第45/2017號行政命令第一條所指的附件第二條修改如下:

    “第二條

    保險費和免賠額

    一、如投保人為自然人醫療服務提供者,按醫療專業以及相應的保險金額下限,其年度保險費上限和每起事故的免賠額上限如下:

    類別

    醫療專業

    保險金額下限

    (每起事故/每年)

    年度保險費上限

    每起事故的免賠額上限

    (一)

    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藥房技術助理、中醫師、針灸師、按摩師、牙科醫師、足部診療及運動醫學範疇的治療師

    澳門元
    500,000元

    澳門元
    3,200元

    澳門元
    10,000元

    (二)

    醫生
    (下段所列者除外)

    澳門元
    1,000,000元

    澳門元
    7,400元

    澳門元
    10,000元

    醫生
    (心臟科、神經科、胃腸科、麻醉科、兒科、急症醫學科、危重醫學科、眼科、放射治療科、放射及影像學科、核醫學科)

    澳門元
    10,000元

    牙科醫生

    澳門元
    10,000元

    (三)

    施行手術的醫生
    (下段所列者除外)

    澳門元
    2,000,000元

    澳門元
    28,000元

    澳門元
    25,000元

    施行手術的醫生
    (婦產、整型、抽脂和脊椎手術)

    澳門元
    56,000元

    澳門元
    50,000元

    二、〔……〕

    三、〔……〕

    四、〔……〕”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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