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1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8/2022

刊登日期:

2022.7.13

版數:

12306

  • 委任若干實體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委員。
廢止 :
  • 第16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若干實體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委員。
  •  
    相關法規 :
  • 第33/94/M號法令 - 設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第26/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下列實體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委員:

    (一)常務委員:

    (1)市政署;

    (2)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3)財政局;

    (4)旅遊局;

    (5)勞工事務局;

    (6)土地工務局;

    (二)非常務委員:

    (1)澳門金融管理局;

    (2)消防局;

    (3)衛生局;

    (4)藥物監督管理局;

    (5)環境保護局;

    (6)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二、廢止第16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1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8/2022

    刊登日期:

    2022.7.13

    版數:

    12306-12307

    • 續任及委任若干實體代表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的常務委員及非常務委員。
    相關法規 :
  • 第33/94/M號法令 - 設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若干廢止。
  • 第11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若干實體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委員。
  •  
    相關類別 :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第26/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第11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實體代表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的常務委員:

    (一)市政署代表吳秀虹;

    (二)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陳子慧;

    (三)財政局代表容光亮;

    (四)旅遊局代表文綺華;

    (五)勞工事務局代表黃志雄。

    二、委任土地工務局代表麥達堯為委員會的常務委員。

    三、續任下列實體代表為委員會的非常務委員:

    (一)消防局代表梁毓森;

    (二)衛生局代表陳永華;

    (三)環境保護局代表葉擴林。

    四、委任下列實體代表為委員會的非常務委員:

    (一)澳門金融管理局代表關美平;

    (二)藥物監督管理局代表吳國良;

    (三)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代表曾澤瑤。

    五、本批示所指委員會委員的任期為一年。

    六、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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