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5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2

刊登日期:

2022.8.22

版數:

1713

  • 發行並流通以「當代建築」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當代建築」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00,000枚
    四元 200,000枚
    四元五角 200,000枚
    六元 20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五萬張小版張,其中一萬二千五百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5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2

    刊登日期:

    2022.8.22

    版數:

    1713

    • 發行並流通以「主教山小堂四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起,發行並流通以「主教山小堂四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00,000枚
    四元 20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五萬張小版張,其中一萬二千五百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5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2

    刊登日期:

    2022.8.22

    版數:

    1714

    • 訂定使用法院專屬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事宜。
    相關法規 :
  • 第5/2022號法律 - 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
  •  
    相關類別 :
  • 電子政務 - 電子服務 - 法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22號法律《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使用法院專屬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時,須透過與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扣聯的、具相應保障級別的身份識別工具證明使用者身份。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5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2

    刊登日期:

    2022.8.22

    版數:

    1714-1715

    • 核准存放預付金或繳付任何款項的憑單式樣。
    相關法規 :
  • 第63/99/M號法令 - 核准《法院訴訟費用制度》。
  •  
    相關類別 :
  • 法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月二十五日第63/99/M號法令核准的《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存放預付金或繳付任何款項的憑單式樣,該式樣載於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法規:

    第16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2

    刊登日期:

    2022.8.26

    版數:

    1718

    • 訂定博彩桌及博彩機總數量上限。
    相關法規 :
  • 第16/2001號法律 -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相關類別 :
  •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博彩規章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五-C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所有承批公司可經營的博彩桌總數量上限為6,000張。

    二、所有承批公司可經營的博彩機總數量上限為12,000部。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6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2

    刊登日期:

    2022.8.26

    版數:

    1718

    • 訂定每張博彩桌及每部博彩機的年度毛收入下限。
    相關法規 :
  • 第16/2001號法律 -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相關類別 :
  •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博彩規章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十條第六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每張博彩桌的年度毛收入下限為澳門元七百萬元。

    二、每部博彩機的年度毛收入下限為澳門元三十萬元。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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