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45/2022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42/2022

刊登日期:

2022.10.17

版數:

1933

  •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相關法規 :
  • 第28/2003號行政法規 - 《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  
    相關類別 :
  • 對外貿易 - 海關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交通事務局 - 環境保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45/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

    第19/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以及經第35/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A條修改如下:

    “第三-A條

    簽發准照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交通事務局,如屬進口表B組別F所列貨物;

    (八)環境保護局,如屬進口表B組別G及出口表A組別G所列貨物。”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十月七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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