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02/85/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7/1985

刊登日期:

1985.11.25

版數:

3349

  • 解散美學委員會--撤銷二月二十三日第四/七四號省令。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廢止 :
  • 第4/74號省令 - 規定都市美化委員會之組織--著將一九四○年三月九日第658號立法條例、三月三十一日第11/73號立法條例及一九六四年二月八日第7468號訓令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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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56/84/M號法令 - 設立保護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委員會--撤銷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法令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二/七七/M號法令。
  • 第103/84/M號法令 - 重組澳門工務運輸司--撤銷八月十七日第一三/八一/M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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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 - 文化局 - 土地工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02/85/M號法令

    十一月二十五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獨一條

    撤銷美學委員會,並廢止二月二十三日第4/74號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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