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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4/GM/86號批示

公報編號:

51/1986

刊登日期:

1986.12.23

版數:

3362

  • 關於核准支付每月之糧食費用定額事宜。
相關法規 :
  • 第24/78/M號法律 - 關於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及消防隊人員職級調整、薪酬及年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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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治安警察局 - 消防局 - 保安部隊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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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44/GM/86號批示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鑑於提供膳食的基本設施不足,飲食習慣各異,且澳門保安部隊的執勤時間又不一致;

    經考慮計算和核實膳食補助所需的人力資源;

    現規定:

    經四月二十六日第5/80/M號法律修訂的十二月三十日第24/78/M號法律所訂定的膳食補助如以現金提供時,每月定額為$250.00(澳門幣貳佰伍拾元),每年按十一個月計算。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六日於澳門總督府

    總督

    馬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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