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及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兩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的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鮑燕雲 8.528
2. 林惠玲 8.511
3. 黃淑賢 8.389
4. 劉漢基 8.233
5. 馮愛群 8.194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廳長 黎錦川

委員:廳長 伍志明

候補委員:處長 羅金碧

———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黃詠妍 8.783
2. 葉燦深 8.394
3. 譚佩賢 8.35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廳長 黎錦川

委員:廳長 伍志明

候補委員:處長 羅金碧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第003/SVT/2004號公開招標

「民政總署購置四台具開放式貨斗重型汽車」

按照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四台具開放式貨斗重型汽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叁萬陸仟元正(MOP36,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註明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財務處出納中心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舉行。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第004/SVT/2004號公開招標

「民政總署購置四台重型貨車」

按照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四台重型貨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肆萬捌仟元正(MOP48,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註明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財務處出納中心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三時,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舉行。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第005/SVT/2004號公開招標

「民政總署購置兩台自卸貨斗重型汽車」

按照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兩台自卸貨斗重型汽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萬肆仟元正(MOP24,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註明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財務處出納中心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舉行。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第006/SVT/2004號公開招標

「民政總署購置十台雙排座開放式貨斗客貨兩用輕型汽車」

按照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十台雙排座開放式貨斗客貨兩用輕型汽車」進行 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玖萬貳仟元正(MOP92,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註明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財務處出納中心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三時,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舉行。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第007/SVT/2004號公開招標

「民政總署購置兩條同步式輕型汽車驗車線及設備與開發驗車中心營運系統」

按照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兩條同步式輕型汽車驗車線及設備與開發驗車中心營運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拾伍萬元正(MOP15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註明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本署財務處出納中心繳交。

本署將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五日上午十時及七月七日上午十時,在轄下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分別就車檢設備及營運系統的招標內容舉行說明會,歡迎有意投標者出席。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於上述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區佩芝申請其已故弟弟區錦泉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他曾為本署道路渠務部第六職階工人,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民政總署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第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詩思 9.04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吳錦松

正選委員:José Manuel Pereira de Oliveira

候補委員:Lédia Maria dos Santos Rodrigues Dias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黃國英 8.02
2. 毛慶麒 7.79
3. 周紹文 7.5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謝倩儀

澳 門 財 稅 廳

告 示

關於所得補充稅事宜

按照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及經七月二日第6/83/M號法律修訂之所得補充稅章程第四十三條一款所規定,茲特佈告,評稅委員會所核定之有關可課稅收益現存本財稅廳,任由該章程第四條三款所指之納稅人索閱。

倘對所評定收益有異議,納稅人得於本年六月十六日至三十日向複評委員會提出申駁。但有關申駁期限,由納稅人的通知書郵遞掛號日起計,未超過二十天則不視為屆滿。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於澳門財稅廳

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名 單

勞工暨就業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五缺,進行有限制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該招考通告已刊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鄭樹行 7.09
2. Daniela Etelvina de Assis 6.67
3. 卓杏儀 6.64
4. Victor Amante Gomes 6.57
5. Daniel Amante Gomes 6.4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蘇有衡

委員:科長 Aniceto Brito Gabriel

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舜堯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第010/2004-AMCM 號通告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四年度登記費(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到期)

鑒於:

(i) 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份支付登記費續期的限期已於四月十九日屆滿;

(ii) 根據保險中介活動法律制度,即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支付登記費是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許可或續期的必要條件;

(iii)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欠繳登記費是構成廢止許可的一般原因,有關中介人將被廢止從事該活動的許可;

(iv) 鑒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有需要把因欠繳登記費而被廢止許可的中介人名單公佈。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於以下保險中介人沒有繳納登記費,故此,廢止他們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許可。

保險代理人(個人)

編號 類別 姓名 廢止日期
5030 APS 歐云生 Au Wan Sang 28/03/2004
5369 APS 黃桂萍 Wong Kuai Peng 13/03/2004
5374 APS 甘永寧 Kam Weng Neng 14/03/2004
5375 APS 甘文杰 Kam Man Kit 14/03/2004
5377 APS 戴狄信 Tai Tek Son 14/03/2004
5383 APS 馮世紅 Fong Sai Hong 14/03/2004
5387 APS 關惠明 Kuan Wai Meng 24/03/2004
5388 APS 廖國強 Liu Kuok Keong aliás João Liu 26/03/2004
5398 APS 鄭燦熙 Chiang Chan Hei 28/03/2004
5399 APS 陳漢榮 Chan Hon Veng 28/03/2004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第011/2004-AMCM號通告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四年度登記費(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到期)

鑒於:

(i)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份支付登記費續期的限期已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屆滿;

(ii)根據保險中介活動法律制度,即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支付登記費是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許可或續期的必要條件;

(iii)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欠繳登記費是構成廢止許可的一般原因,有關中介人將被廢止從事該活動的許可;

(iv)鑒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有需要把因欠繳登記費而被廢止許可的中介人名單公佈。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於以下保險中介人沒有繳納登記費,故此,廢止他們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許可。

保險中介人

編號 類別

姓名

廢止日期
432 ANG 袁立維 Un Lap Wai 2004/04/26
5073 APS 黎妙東 Li Miao Tong 2004/04/26
5080 APS 黃寶青 Vong Pou Cheng 2004/04/26
5418 APS 黃 玲 Wong Leng 2004/04/07
5420 APS 阮文偉 Yuen Man Wai 2004/04/09
5422 APS 莫嘉泳 Mok Ka Weng 2004/04/14
5427 APS 譚珠愛 Tam Chu Oi 2004/04/11
5444 APS 黃寶石 Wong Pou Seak 2004/04/11
5450 APS 梁志恆 Leong Chi Hang 2004/04/25
5459 APS 殷麗珍 Ian Lai Chan 2004/04/25
5462 APS 岑屈龍 Sam Wat Long 2004/04/25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關關務督察 梁麗華

委員:二等技術輔導員 楊詠茹

二等技術輔導員 譚金燕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黃佩儀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鄭嘉妍

一等技術輔導員 陳淑慧


澳 門 監 獄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公告,有關以通過考核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設有關培訓課程,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保安人員組別第一職階副警長三十六缺,可進入體能測試之入選名單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大樓地下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獄長 呂錦雲

正選委員: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 吳銳安

總警司 陳港廉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診療技術員職程實驗室領域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技術員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診療技術員一缺,已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考試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表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阮燕碧 7.6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捐血中心主任 許萍

第一正選委員:首席診療技術員 詹瑞琼

第二正選委員: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林子輝

通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三職等一等文員十二缺進行之開考,惟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947頁內刊登之評核名單有不正確之處,名單內排名第十一位之應考人Kon Ngai Iong,正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有關人士不得參加開考或升級。更正後之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戴潔茵 8.30
2. Margarida Fatima de Assis 7.29
3. 朱國基 7.12
4. Catarina Osorio Tang 7.00
5. 陳迪瑩 6.98 a)
6. 林葉儀 6.98 a)
7. 蕭, 6.95
8. 吳金洪 5.99
9. 馮金華 5.80 a)
10. 勞策賀 5.80 a)
11. 惠, 菊娣 5.72

a)按《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得就評核名單自其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員 黃翠瑩

第一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Angélica Maria Fátima da Rosa

第二正選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Ricardo da Luz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公佈,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開考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該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

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何月明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盧碧嫻

代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潘鳳儀

———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谷臻醫生投考皮膚科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皮膚科醫院主任醫生 Manuel José Matos Almeida 醫生

正選委員: 皮膚科醫院主治醫生 Gilberto João Silva Júnior 醫生

皮膚科醫院主治醫生 鍾玲醫生

候補委員:皮膚科醫院主治醫生 丘新力醫生

皮膚科專科醫生 范嘉儀醫生

日期: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和二十八日

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茲公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8/P/2004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腹腔內窺鏡系統”。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上午十一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6,000.00(澳門幣壹萬陸仟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茲公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9/P/2004號公開招標—— “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超聲掃描機”。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下午三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大禮堂”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30,000.00(澳門幣叁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茲公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10/P/2004號公開招標——“把衛生局提供的人類血漿加工製成臨床用人類血漿藥品,為期兩(二)年”。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其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應考人: 分

何為 7.8

(經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淑英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Olília Maria de Almeida Xavier

顧問高級技術員Luís Alexandre Cortez da Cunha de Herédia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甯煥庭。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事,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 蘇淑芬

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Vitória Maria de Sequeira

首席行政文員 Ana Maria Nancy da Silva Rodrig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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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之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七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鍾健芬;
洪玉媚;
甘婉明;
林小番;
李芷櫻;
梁惠蓮;及
吳巧茹。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輔導員 錢淑儀

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余慧清

候補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愛蓮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三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四缺;
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五缺;
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文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之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內的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或可瀏覽本局內聯網)。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名 單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朱慧玲 7.04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委員:代副局長 戴祖義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經於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蕭威利 9.31
2. 岑杰 8.02
3. 郭玉芬 7.35
4. 夏秀娟 6.86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委員:代副局長 戴祖義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經於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Ondina Maria de Nogueira de Oliveira 6.93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委員:代副局長 戴祖義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只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而設的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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