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批示:

陳寶珊——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規定,余文輝及李雪源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文員及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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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03791),萬德民—— 根據第9/2002號法律第十二條及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三條規定,以及參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及第九十八條c)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委任為保安協調辦公室主任,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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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譚俊榮博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辦公室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盧麗卿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王慧嫻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技術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鍾怡碩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技術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張淑婷及陳秀玉——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司長秘書,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鄭福昌——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a)項及第九十八條a)項,以及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六款及第十九條第八款的規定,以一般委任方式續任為辦公室助理,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潘惠賢及身份證明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Yee Wah Tim,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徵用獲續期一年,擔任行政輔助人員職務,並維持相同職級及職階,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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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李錫旺及尹寶蓮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為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分別為985011及974600,薪俸點為12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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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諾翹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do Sameiro de Faria Delgado Fernandes 及梁玉儀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及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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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批示:

練, 亦偉,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朱, 麗明副學士,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助理員余, 健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修改,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其所屬的職務:

郭, 滌銂及劉, 凱旋,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李, 國松,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六職階:謝, 金林、鄭, 星洲及羅, 柱超;第五職階:招, 美貞;第三職階:陳, 祖任,首四位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 惠坤及馬, 玉燕,第五職階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梁, 樹榮,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其所屬的職務:

左, 美琪、盧, 志強及朱, 耀光,分別為第一職階一等、第一職階二等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四日及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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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三等文員Isabel Fátima da Silva Paiva,獲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20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木連李及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羅桂梅,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200及14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六職階助理員梁添勝及第五職階助理員梁炳泉,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150及14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

謝誓宏及黃志賢——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莫卓漢及林茂發——分別為第六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20及20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熟練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170點:鄧有榮,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60點:鄭金華及羅簡洪,皆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150點:陳麗珍、卓智明、馬華管、吳傑友、陳容大、吳結六、Carlito Valdez Sabado及梁容根,首兩位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第三及第四位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十一月五日、十一月六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140點:楊建如,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110點:李惠蓮,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鄺標根、吳紹華及譚志勝——分別為第六、第五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20、200及18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蘇勝全——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140點:林金滿及陳容體,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30點:袁漢初、葉海城、李文龍、吳亞帶、蕭煥添、譚順友、譚順明、余燕恩、尹力洪及胡漢滔,首位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李煥樑,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林家和,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李公埠,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陳英發,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吳金生——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220點:吳容強,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200點:郭智偉及楊忠民,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及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80點:梁華堅及古力生,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壽光——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陳世光及葉潤林——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皆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何振東——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220點:陳餘添及陳志強,皆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200點:馮志明及張國良,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80點:霍金穗及趙健回,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陳財友——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方貞雪——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管理委員會:

呂景華及冼錦祥——分別為第六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20及20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黃小惠及梁潤勝——分別為第六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50及14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220點:鍾國民,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200點:胡華興及鍾志成,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80點:林惠泉,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楊樹根——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林少強——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熟練工人梁耀光,獲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2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劉秀慧——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李華富——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羅家俊——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陳玉坤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海濤學士及梁淑敏學士——分別為第二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55及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黃焯欽——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關家明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吳家輝——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Roberto Sales do Rosário——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李溢利——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為期兩個月,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陳梅芳——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化驗所:

Teresita Taglinão Olairez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吳偉濠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何偉賢——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李潔聘——第三職階二等化驗所調劑師,薪俸2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陳海英學士及何月卿——分別為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485及350點,為期兩年,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趙健標學士——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新強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蘇偉斌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偉洪——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50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Estefania Linda dos Santos Inacio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5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麥耀明及羅麗華——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吳偉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淑欣——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Lucia do Carmo M. Dias Nolasco da Silva,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29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技術輔助辦公室:

何佩玲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美娜——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馬穎姿——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陳天爵及叶西霖——分別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及第三職階一等技術稽查,薪俸335及295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何翠芬——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准 照 摘 錄

飲食場所「食神火鍋館」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獲本署發給第35/2002號准照,持牌人為楊秉忠。該店位於巴黎街71號大豐銀行大廈V舖地下及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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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竹園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獲本署發給第69/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陸國考。該店位於海邊新街361號B舖地下及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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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時代美食(II)」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獲本署發給第70/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新時代美食發展有限公司。該店位於北京街219號地下G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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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場所「興興咖啡」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獲本署發給第71/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張七妺。該店位於長壽大馬路214號地下AF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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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豐德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獲本署發給第72/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林洪叠。該店位於飛南第街34號,38號及44號地下H、I、J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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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悠然健康元素」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獲本署發給第73/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蔡亦熙。該店位於冼星海大馬路323號地下及一樓E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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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協成火鍋飯店」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獲本署發給第74/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黃敏濤。該店位於蓬萊新巷4號A地下及閣樓A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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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鋒記燒味」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獲本署發給第75/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楊家鋒。該店位於涌河新街78號和80號第十一座地下及閣樓F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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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美味好粥麵」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獲本署發給第76/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張軍發。該店位於氹仔潮州街189號地下AA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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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譚記咖啡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獲本署發給第77/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梁北干。該店位於爹利仙拿姑娘街2號G地下B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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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場所「檀香山飲品皇朝店」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獲本署發給第78/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卡迪奧集團有限公司。該店位於冼星海大馬路285號及布魯塞爾街262號地下及閣樓L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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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永寶火鍋城」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獲發給第81/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孫冠申。該店位於火船頭街31號及33號A,B舖地下及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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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P.P.島泰國食館」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獲本署發給第82/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譚淨。該店位於馬場海邊馬路34-A及34-B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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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牛記碼頭美食」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獲本署發給第86/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葉永興。該店位於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97號,22號A碼頭地下C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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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真開心釣蝦場」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獲本署發給第89/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陳素芬。該店位於十月初五日街71號,快艇巷6號,快艇頭街20號A舖地下及地庫。

(是項刊登費用為 $274.00)

飲料場所「露台咖啡」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獲本署發給第93/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Supermercados Park掝 Shop Macau, Limitada。該店位於氹仔大連街180號地下H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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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順德日麗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獲本署發給第94/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梁康華。該店位於台山中街382號逸麗花園地下AG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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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場所「簡簡,單單咖啡店」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獲發給第97/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張友忠。該店位於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762號茵景園地下E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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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業富美食」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獲本署發給第99/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李潔華。該店位於牧場街50號和52號地下F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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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大滿粥」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獲本署發給第106/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陳曼麗。該店位於冼星海大馬路珠光大廈地下M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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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鴻輝記(粥、麵)美食」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獲發給第30/2004號准照,持牌人為莊廣富。該店位於巴波沙大馬路304和306號及關閘馬路107和109號泰豐新邨第一座地下AI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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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張素梅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劉傑麟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牌照暨消費稅處處長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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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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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偉彬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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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周詠芝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等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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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Julieta Maria Coloane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許洪勝,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一等資訊技術員張詠彤,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八的首席技術輔導員Meneses e Castro Seabra de Mascarenhas, Ricardo Manuel、李玉明、李夏薇、關群仙、蔡小媚、黃淑儀、李卓紅及陳美儀,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二等技術輔導員Silva, Antonio Luis da,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一等文員Ng, Rosa、梁妙儀及李綺梨,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二等文員鄭秀綿及郭錦明,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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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及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余萬琛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為期六個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卓官傑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a)項、第二款a)項之規定,澳門監獄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吳銳安學士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徐國柱,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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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黃蓉——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之批示:

黃耀斌,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四條款第一項,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之批示:

Ana Maria Caria Lucas,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期間及職級獲續期一年:

Ramona Simon Diaz、Amor Secretario Dela Cruz、Eloida Acuna Alvarez、Domingo Fibre Balaton Jr.、Rhodora Garcia Gamotea及Evalyn de La Cruz Santiago,第四職階護士,首兩位分別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及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皆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衛生助理服務員,第三職階,第二職等:區佐偉、謝志威及梁健國,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第一職等:朱對英及李惠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億生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為第5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528號地下D舖,東主陳偉杰,居住於澳門鮑公馬路6-6A號長江花園七樓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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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梁永昌及馮艷紅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70及14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批示:

張松年,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3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張乾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庾致遠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楊淑賢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正華及伍曉琦,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分別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陳友根,謝煥強,何國明,李志良及潘展波; 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卓錦榮及劉國明;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謝志強及梁緯亭。

半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90:Diamantino Nunes Lopes、羅銳平、譚容成、原錦基及Viriato Maria da Conceição;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70:何偉成、林程竹、李明珠、梁仕揚、梁永昌、麥妙冰、鄧志宏、唐關泉、于榮基及黃桂德。

熟練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70:黎榮新、羅松成及伍權發;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60:陳永明及楊德安;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50: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

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黎運堪;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50:霍永全;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40:Georgina Maria Pedro。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陳梓棉、陳春蓮、Chan Fung Cheng、陳由安、陳艷芳、陳桂松、陳順好、曾寶慶、周文貴、周秀英、謝惠芳、鄭鳳映、張惠芳、鄭秀儀、Ermelinda Maria de Assis Au Ieong、Ermínia Maria Correia、李潤開、馮寶蘭、何彩英、洪燕貞、邱玉珍、楊轉球、原家潤、葉翠霞、葉沛池、Isabel Berta Au、Isabel Fátima Guerra、Isabel Tang Borges aliás Tang Pou Ching、簡定珍、關瑤仙、林海倫、林玉梅、林麗僑、劉愛明、劉小萍、Laurinda Madeira、Lee Mui das Neves、李翠玲、李燕歡、李錦琪、李健明、李蘭菲、李秀明、李笑英、梁燕長、梁麗玉、梁瑞芳、梁偉桓、梁玉蘭、梁錫雄、李亞香、羅妙玲、呂偉、麥妙玲、Maria de Fátima Esperança、莫艷嫦、莫玉喬、吳笑好、吳慧瑛、Rosa Isabel Cheang、Sebastião Cheang、蕭秀珍李、譚啟瑞、鄧美娟、董滿元、原自堅、黃兆娟、黃綺馨、黃綺嫣、黃艷玲、黃美群、黃明霞、黃秀媚、黃少芳及楊敏儀;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Ana Tchan Yuc Fong、歐玉蘭、岑燕薇、陳伙嬌、陳鏗、陳玉冰、陳觀有、陳安華、陳倩儀、陳少霞、陳朵麗、陳惠芳、陳惠芳、曾瑞華、鄒採荷、周燕媚、周惠芳、周鳳儀、謝觀愛、鄭聯妹、鄭妹、張玉玲、張麗娟、張文心、張瑞明、張瑞棠、張榮鎮、鄭麗琼、鄭麗華、鄭慧瑩、趙美萍、趙惠嫦、徐鳳群、崔鳳玲、崔美玲、徐少梅、徐月好、鍾鄭小薇、曹美雲、朱彩蘭、朱莉莉、馮艷紅、馮燕卿、馮結桃、馮淑芬、馮淑英、傅麗嫦、何陳春葉、何燕球、何群英、許秀歡、甄秀珍、邱惠良、楊玉媚、楊瑞儀、楊黃秀萍、燕桃洪、姚少媛、容儉屏、甘錦鳳、揭麗明、郭鳳月、高煥釗、古漢強、古玉英、郭麗娟、鄺秀琼、鄺惠娟、黎麗霞、黎麗華、黎碧芝、林燕韶、林玉枝、林玉琼、林潔蘭、林兆群、林悅滿、劉玉娥、劉桂源、劉麗堅、劉麗明、劉少聯、劉錦波、李金好、李秀蓮、李鳳蓮、李燕萍、李奇華、李建顏、李群歡、李麗嬌、李蘭芬、李雁冰、李樹洪、李少平、李惠玲、梁珍、梁杏娟、梁樣寬、梁群娣、梁麗珍、梁新、廖國嫻、廖碧雲、廖沛英、羅清、羅銳銀、羅嘉雯、羅生、陸志明、盧廣達、馬鳳萍、麥燕冰、尹麗琼、莫麗娜、莫煒珍、吳鳳金、吳玉珍、吳桂珍、伍碧雲、吳惠玲、Olga Manuela Ho、潘劉美娜、岑桂清、石苟妹、石月興、盛鳳婷、蕭佩賢、宋潔秀、孫愛嬌、楊何月愛、戴美玲、戴美銀、譚容德、譚文亮、譚維金、余瑞貞、黃珠好、黃有妹、黃寶玉、黃寶環、黃倩彩、溫彩媚、黃杏女、王效麗、黃綺芳、黃綺幼、黃艷玲、黃結岐、黃秀蓮、黃少英、黃月華、黃煥珍、胡肖然、胡鳳珠及鄔瑞珍;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陳瑞萍、卓蓮花、張治潛、蔣素珍、崔冠玲、Fátima Castilho、馮瑞霞、馮瑞年、何振華、楊清華、楊秀華、袁秋芯、李群珍、羅艷芳、毛鳳金、潘瑞琼、岑少薇、何燕霞、董瑞華、黃玉燕及黃蘇妹;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20:文成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陳振球,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吳諾夫,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止;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李寶華及戴玉芳,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批示:

梁麗卿,本局確定委任之一等技術輔導員,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盧雪萍、梁月妹、劉培英及李仲偉,本局確定委任之一等助理技術員,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四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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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及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李利群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音樂教師,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起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張悅如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全職樂師職務,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六條第三款、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孫錦明學士在本局擔任中文圖書組組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規定,王世紅學士、林曉白及Victor Hugo dos Santos Marreiros分別擔任本局副局長、特別計劃處處長及排印組組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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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薛岳——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被錄取擔任提供協調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旅遊組與旅遊局市場處之間工作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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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João Álvaro Souz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李沛榮學士,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張自立,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Daniel Jorge Soares Ferrão Gomes學士、何來成學士及沈美琦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Sandra Micaela Azevedo、Alberto Xeque do Rosário及慧冰薛,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首位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Licínio José Bernardes Bártolo的請求,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解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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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任代局長 戴祖義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美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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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f)項之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技術稽查員António Luís de Freitas被科處強迫退休的處分,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梁潤生、黃堯鍇、謝耀培、雷超雄、麥耀華、盧繼祖、Silvina Ritche Abrantes Santos及何樹焜,分別為第七、第七、第七、第七、第六、第六、第五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

雷華洪、李榮及李培,分別為第七、第六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

葛鼎國、李志華 、余國明、吳松茂、趙玉嬋、黎福榮、梁健財、廖行華、郭美容、周銘均及鄺玉玲,首十位為第七職階助理員,最後一位為第六職階助理員;

Maria Isabel Rios Couto,為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António da Silva Casado,為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

———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陳漢平獲定期委任為本局地圖繪製廳廳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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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邵允聰在本廠擔任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續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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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何蔣祺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胡祖杰,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點;

李偉文,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點;

甘釵鳳及梁心漢,各自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及二月十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

張淑卿,自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田曉燕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 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家琰及盧貴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75及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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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並經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陳以新,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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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第二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毛綺雯及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Fátima Filomena Rosário dos Remédios的編制外合同均獲更改為第三職階,分別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及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仕仁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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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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