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溜冰場承攬建築及提供相關體育設備之公開招標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3.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及其地址:位於氹仔體育路185號及195號的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4. 承攬工程標的:溜冰場承攬建築及提供相關體育設備。

5. 承攬類型:以總額價金方式承攬。

6. 施工地點: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7. 最長施工期:自委託工程之日起計三個月。

8. 底價:不設底價。

9. 投標資格:已在土地工務運輸局進行施工註冊者。

10. 查閱卷宗和索取副本的地點、時間和費用: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時間:辦公時間。
(3)費用:每份招標卷宗副本的費用為澳門幣伍仟元整($5,000.00),收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11.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以便獲悉可能的額外說明資料。

12. 投標書及其附件的語言: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一。

13. 投標所需的臨時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的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澳門幣貳拾貳萬元整($220,000.00)的臨時擔保。

14.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和期限: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接待處。
(2)期限: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下午五時整。

15. 開標的地點和時間: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時間: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
(3)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澄清其所遞交文件中可能出現的疑問。

16. 投標書的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起九十日;該期限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予以延長。

17. 投標書內容在評標時所佔比例如下:

(1)合理造價20%;
(2)整體工作計劃及日程10%;
(3)物料的質素20%;
(4)公司的經驗20%;
(5)支援服務、維修保養和培訓30%。

計算方式載於招標方案內。

18. 任何可獲判給承攬之企業集團應採取法定的合夥方式。

19. 確定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作為確定擔保。為加強確定擔保的作用和保障合同的履行,該確定擔保以自承攬人每期收取的部分工程費用中扣除百分之五的形式返還。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新 聞 局

公 告

按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行政長官批示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之空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及
第一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何慧卿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Rogério Paulo Carvalheiro Peyroteo 8.3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朱偉幹

委員:Vera Helena Boa-Nova e Mo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 Ribeiro

Brígida Bento de Oliveira Machado

———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兩缺,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得分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陳滿明 5.12
2. Jeremias Alberto Monteiro da Costa 5.0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委員: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Casimiro de Jesus Pinto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行政暨公職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一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

再通知,上述之通告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四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考試、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鄭晶平 8.11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

正選委員:法律翻譯廳代廳長 劉鈞明

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韋綺頻 7.86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資訊處代處長 劉國添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戴燕雪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敖寶玲 7.77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資訊處代處長 劉國添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戴燕雪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 鄺婉瑩 8.21
2. 闕永健 7.49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社會重返廳廳長 葉少媚

技術輔助處處長 吳子健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何潔玲 7.79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顧問高級技術員 葉錦雯

公 告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三缺。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05年02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零五年月七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民 政 總 署

通 告

第01/交通運輸部/2005號批示

轉授權限

根據一月三日第01/管理委員會主席/2005號批示第七款(六)項及第九款的規定,行使授權及轉授權;並經相關範疇的據位人的預先許可,本人將權力轉授:

駕駛執照處處長謝國漢:

一、簽署特別駕駛執照。

二、當本人缺席或無法視事,並沒有任命法定代任人時:

(一)簽署國際駕駛執照,臨時駕駛執照及學習駕駛執照;

(二)許可提前或延遲《道路法典》筆試、路試及汽車機械考試的申請。

交通處處長賴健豪:

一、經聽取機動車輛商標及型號核准委員會的意見後,許可以下申請:

(一)更改/加設機動車輛車廂;

(二)更改輪胎及輪輞的尺寸;

(三)更改及安裝機動車輛長期使用的配件。

二、接受缺席機動車輛定期檢驗或特別檢驗的解釋。

三、許可特別檢驗的申請及延遲或提前驗車的申請。

四、許可於的士內安裝式樣經認可的的士咪錶。

車輛事務處處長畢丹尼:

一、為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車輛簽署憑單。

二、當本人缺席或不能視事,並沒在任命法定代任人時,科處有關車輛行駛牌照稅罰款。

本轉授權不影響交通運輸部部長的對於權力的收回權和監管權,並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一月四日於民政總署

交通運輸部部長 賈靖龍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ntónio, André Avelino 7.74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陳,偉倫

正選委員:許,志雄

候補委員:陳,詠兒


財 政 局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8,979,385.7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局長 艾衛立


退 休 基 金 會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退休基金會人員進行有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現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號十七樓退休基金會人事、行政事務暨總務部,並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可報考。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退休人士,經濟局第二職階特級督察盧, 約翰之遺屬陳, 鶯婺及 Joana Guerreiro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世傑

委員:處長 余麗菊

處長 李偉文

通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翻譯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兩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屆滿。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具備澳門理工學院翻譯課程資格或前華務司技術學校之基礎課程或速成課程資格;或具備澳門大學翻譯學士學位或獲行政暨公職局認為適當之其他學士學位。

3. 所需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攜同以下文件報名:

a)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以下文件報名:

a)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c)履歷;

d)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

投考人如屬澳門保安部隊文職人員,以及上述a)、b)項文件副本和d)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上述《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並攜同所需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人力資源處招聘科報名。

5. 職務性質:

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須進行中葡文筆譯及傳譯,以及其他相關的工作。

6. 薪俸:

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的薪俸點350。

7.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專業面試和履歷分析,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五;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二十五;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筆試的內容是中文翻譯成葡文及葡文翻譯成中文。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專業經驗、傑出之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考字典及詞彙表。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布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8.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9.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首席翻譯員 黎燕雲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蔡永興

一等翻譯員 馮智銳

候補委員:首席翻譯員 黃淑儀

一等翻譯員 霍惠敏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資訊員組別中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兩缺,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名 單

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閱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郭卓文 7.11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 副獄長 呂錦雲

正選委員: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 吳銳安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黃妙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 校

名 單

根據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五十四條d)款的規定,公佈第六屆消防官培訓課程學員之課程總成績及名次順序:

學員編號 姓名 課程最後成績 名次
184 陳國棠 15.38 1
188 林曉帆 15.25 2
187 鄺逸富 15.07 3
185 吳家偉 14.65 4
186 黃勁松 14.58 5
189 陳明德 14.27 6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名 單

根據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通告及依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骨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的准考人: 分

1. 陳鴻武醫生 15.6
2. 張錦輝醫生 14.9
3. 夏吉生醫生 14.5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通 告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作出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陳培斌醫生投考普通外科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Rui Manuel Mota Furtado醫生

正選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João Manuel Barata Frexes醫生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陸洪滔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張曉威醫生

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碗定醫生

日期: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及二十三日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本局現進行第10/P/2005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牙科治療椅”。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者應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上址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集合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6,000.00(澳門幣壹萬陸仟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本局現進行第11/P/2005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骨科手術物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者應出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正在位於上址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會議室舉行之本招標解釋會。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74,000.00(澳門幣柒萬肆仟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老柏生學校督導協調員


文 化 基 金

通 告

由於本委員會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發放予私人及私立實體的財政資助金額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受資助機構/目的 二零零四年第四季度實收資助總額
澳門嚶鳴合唱團  
第四季度活動津貼 $ 45,000.00
取消資助合唱音樂會之部份經費 $ 0.00
胡光華——第十期至第十二期月津貼及研究經費 $ 41,687.00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於文化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何麗鑽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陳玉蓮 8.1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陳浩和

委員:首席技術員 高雯慧

一等技術輔導員 王美星

———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貨倉管理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 李卓馨 7.48
2. 廖尹洪 7.2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胡柱鵬

委員:處長 蕭錦明

科長 Ana Cristina Cachinho


政 府 船 塢

公 告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廠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筷子基船澳街政府船塢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何蔣祺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為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及
第一職階一等氣象技術員三缺。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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