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按照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通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資訊技術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之唯一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陳偉林 7.68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 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議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副秘書長 楊瑞茹

處長 田愛珍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五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其招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對外貿易編碼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謝安琪 7.71

被淘汰的應考人:

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一名。

b)根據上述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三名。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譚振傑

委員:代處長 黃保德

首席高級技術員 林葆青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經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並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張貼臨時名單之公告,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把確定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勞工事務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名 單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 54/GM/97 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零五年第三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思濠打印機耗材行 資助參加“CeBIT Australia 2005”。 05.05.2005 $ 21,841.30
澳門青年商會總會 資助參加“2005 年國際青年商會亞洲太平洋區大會”。 11.05.2005 $ 37,200.00
李凱瑩 實習費用(7 月至8 月) 。 04.02.2005 $ 4,300.00
賀田工業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National Hardware Show 2005” 01.06.2005 $ 42,191.40
伊華(澳日) 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2005 年東歐貿易展”。 28.04.2005 $ 23,394.20
日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2005 年東歐貿易展”。 28.04.2005 $ 22,049.00
澳門出入口商會 四十週年慶典活動經費資助。 23.03.2005 $ 300,500.00
新域顧問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UCCLA — Salvador, Brasil ”展覽。 26.07.2005 $ 10,175.00
祥發製衣廠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2005 年美國買家廣州採購之旅” 11.05.2005 $ 12,300.00
祥發製衣廠有限公司 宣傳印刷品資助。 16.06.2005 $ 1,650.00
鴻豐製衣廠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2005 年美國買家廣州採購之旅” 11.05.2005 $ 12,300.00
威士堡發展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中國國際服裝服飾博覽會2005”。 24.06.2005 $ 26,199.60
萬通貿易行 資助參加“中國國際服裝服飾博覽會2005”。 24.06.2005 $ 21,034.80
大達製衣廠 資助參加“中國國際服裝服飾博覽會2005”。 12.04.2005 $ 26,199.60
先啟製衣廠 資助參加“中國國際服裝服飾博覽會2005”。 12.04.2005 $ 26,199.60
中澳紡織製衣染廠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中國國際服裝服飾博覽會2005”。 12.04.2005 $ 23,785.20
澳門付貨人協會 資助參加“第四屆滬、港、台、澳貨主及付貨人組 10.06.2005 $ 8,442.00
柏力製衣廠 資助參加“2005 年美國買家廣州採購之旅”。 11.05.2005 $ 11,969.10
溢源服裝 資助參加“2005 年美國買家廣州採購之旅”。 11.05.2005 $ 12,000.00
富達盈工商貿易行 資助參加“中國哈爾濱經濟貿易洽談展覽會”。 21.06.2005 $ 7,815.20
澳門吉林省聯誼總會 資助澳門工商界赴吉林,遼寧訪問團活動費用。

18.05.2005

$ 33,684.50
南薰樓工藝社 資助參加“香港夏季禮品,家庭用品及玩具展2005 ”。

21.07.2005

$ 26,679.50
維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香港夏季禮品,家庭用品及玩具展2005 ”。 17.06.2005 $ 13,717.20
高威製衣廠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2005 年美國買家廣州採購之旅”。 11.05.2005 $ 12,093.00
寶華製衣廠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2005 年美國買家廣州採購之旅”。 11.05.2005 $ 12,093.00
澳門科技大學 贊助「新時期的中國與巴西可持續發展關係平臺——澳門2005 論壇」課題研究。

17.12.2005

$ 30,000.00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李炳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輔導員 周文達

委員:二等技術輔導員 譚金燕

二等技術輔導員 梁喜欣


治 安 警 察 局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現通知下落不明之澳門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154911,梁錦帶,就對其提起的不正當缺勤紀律程序編號220/2005,可由本通告刊登日起三十(30)天內提交自辯書。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中的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鑑定員五缺,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二十五缺和為填補將來出現的空缺,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由最後評核名單公佈日起計算,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本局新翼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知識考試(筆試)將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進行,為時三小時。准考人須於考試舉行前三十分鐘到達該地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通 告

按照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九月二十三日第9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二條、七月三日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條至十二條之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副獄長呂錦雲學士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者:

(一)就人員的招聘、甄選及培訓方面,負責領導及協調行政暨財政處;

(二)就假期、缺勤及特別假期方面,《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的有關本人的權限;

(三)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二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批准專業培訓活動的擔任工作。

二、將本人獲授予的下列權限轉授予副獄長呂錦雲學士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者:

(一)經審查有關法理前提,批准臨時委任、續任、轉臨時委任為確定委任;

(二)批准編制內人員在各職程的職級內的職階變更,以及批准編制外合同或散位制度聘任的人員在職級內的職階變更;

(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名義簽訂所有編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

(四)按現行法例規定,給予特別假及短期無薪假。如放棄特別假時發給有關補償;亦決定年假之累積;

(五)批准提供超時或輪值工作,但須按法例規定之限度;

(六)批准發還不涉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承諾保證或合同執行的文件;

(七)批准簽發存檔文件之證明,除非法例有特別規定。

三、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權及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六、追認一切按本授權及轉授權限、並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至本批示生效日期間由副獄長呂錦雲學士或其代任者作出的行為。

七、廢止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的對呂錦雲學士所作的授權及轉授權批示。

(經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

一、按照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九月二十三日第9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二條、七月三日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條至十二條之規定,本人決定將本人獲授予的下列權限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黃妙玲學士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者:

a)簽署澳門監獄之服務時間計算與結算書;

b)批准人員及其家屬到衛生局及仁伯爵綜合醫院的健康檢查委員會接受檢查;

c)批准人員、物資及設備、動產及車輛之保險;

d)簽署澳門監獄人員衛生護理證。

二、本轉授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五、追認一切按本轉授權限、並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至本批示生效日期間由處長黃妙玲或其代任者作出的行為。

六、廢止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的對黃妙玲學士所作的轉授權批示。

(經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通 告

本局現進行第22/P/2005號公開招標——“仁伯爵綜合醫院影像科多排螺旋電腦斷層掃描儀區域配合裝修工程”。有意投標者祇要具有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施工註冊之證明,可從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攬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者應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正在位於上址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集合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三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旁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其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資訊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應考人: 分

李錦棠 8.47

(經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研究暨計劃廳廳長 司徒少媐

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麥肇生

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許耀明

———

為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了招考公告,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鄭少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翻譯員 Lun Kuong Lei

委員:首席翻譯員 容玉冰

首席翻譯員 Meira, Cristina da Rosa de Sousa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旅遊局的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二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五缺;
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二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六缺;
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繪圖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布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彭佩娟 8.1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胡柱鵬

委員:處長 陳宜婉

特級水文員 林樹雄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能 源 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

的公開競投

標的:

是次公開競投旨在邀請有興趣人士遞交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的標書。

參加條件:

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及登記且其公司的資本高於或等於澳門幣五千萬元及主要目的為經營將批給業務的實體,方獲接納參與公開競投。在例外情況下,可接納不符合該要求但被公認為具商譽的實體參與,但若競投的結果對有關實體有利,則該實體必須在訂立批給合同公證書之前使其符合競投方案內的有關要求。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大豐商業大廈7樓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期間: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止。

評核標準:

根據以下標準評審所遞交的標書,但不排除採用其他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利益的評審標準:

(1)在批給首十年內的參考價格建議;

(2)批給首十年之後修改參考價格的程序;

(3)額外收益的政策方案;

(4)投標者在天然氣工業或相關領域方面的經驗;

(5)投標者的財政能力;

(6)決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建造所需的基建,以便以安全、穩定及合乎環保的方式提供具素質及經濟效益的服務;

(7)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始供應天然氣的日期;

(8)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的經濟及社會效益。

作為是次競投依據的資料,由進行公開競投的批示公佈當日(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起至開標行為止,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存放在設於上述地點的競投委員會內供利害關係人查閱。

利害關係人可以澳門幣伍仟元($5,000.00)取得作為是次競投依據之一的競投方案及有關附件的經認證副本。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山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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