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05年10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Luís Alberto dos Santos 7.7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

委員:處長 何燕梅

處長 謝倩儀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財政局

代局長 莊綺雯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慶賢 8.2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劉榮潤

委員:特級助理技術員 李玉儀

特級助理技術員 冼傑生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梁淑清 8.31
2. 陳自華 8.15
3. 張偉平 8.1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統計技術員 張東田

委員:首席統計技術員 鍾錦超

特級技術輔導員 劉永貴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關自強 8.43
2. 蘇仲文 8.3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組長 李秉勳

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吳美賢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王瑤琨


勞 工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08/dir/DSAL/2005號批示

勞工事務局局長行使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0/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二款所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將以下權限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就業廳廳長黃健清或其代任人:

(一)根據二月一日第12/GM/88號批示第九款e)項的規定,核准與合資格提供外地勞動力實體所簽定的提供勞務合同,並確保遵守同款d)項所指的要件;

(二) 根據第4/2003號法律第八條第五款的規定,對具特別資格的外地勞工家團成員的逗留申請發出意見書。

二、對行使現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三、追認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至本批示生效期間,獲轉授權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

四、廢止第05/dir/DSAL/2005號批示。

五、本批示自公佈翌日生效。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黃美儀 7.63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輔導員 周文達

委員:二等技術輔導員 譚金燕

二等技術輔導員 梁喜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有條件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設有關培訓課程,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二等督察兩缺,茲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同時根據上述法令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應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日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有條件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設有關培訓課程,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的第一職階副督察七缺,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報讀二零零五年度全科實習課程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批示,現公佈已獲確認准考人最後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 鄭, 霆鋒 15.75
2. 許主平 14.75
3. 梁家寶 14.5
4. 楊佩儀 13.5
5. 劉子健 13.25
  劉劍輝 13.25
  梁開業 13.25
  梁, 永權 13.25
  繆智豐 13.25
10. 曾, 咪薇 13
  甘家華 13
  林綺英 13
  黃, 少芳 13
14. 張興瑩 12.75
  12.75
16. 林, 家鴻 12.5
  梁家榮 12.5
  黃, 蔚蔚 12.5
19. 鍾, 永暉 12.25
  容, 旭燕 12.25
  簡佩君 12.25
  李璟璇 12.25
  談光濠 12.25
24. 張華政 12
25. 林, 銘豪 11.75
  戴妙玲 11.75
27. 張思亮 11.5
  侯, 祖均 11.5
29. 陳文芝 11.25
  陳, 佩莉 11.25
  張, 丹楓 11.25
  韓花 11.25
  葉, 智恆 11.25
34. 古杰鳴 11.25
  吳, 子傑 11.25
  談凱兒 11.25
  黃紫靜 11.25
38. 方, 廣恆 11
  韓, 姑 11
  梁, 溢貞 11
  蕭長源 11
  黃慧珊 11
43. 陳文詩 10.75
  陳偉淵 10.75
  曾淘 10.75
  謝桂玲 10.75
  許, 璇珊 10.75
  邱慧琳 10.75
  苗研 10.75
  潘, 齊好 10.75
51. 徐義祥 10.5
  江山慧 10.5
  馬, 順娜 10.5
  黃, 雅雲 10.5
55. 李, 愉宗 10.25
  梁, 綺莉 10.25
  梁, 少明 10.25
  梁, 婉怡 10.25
  黃雄超 10.25
60. 陳, 明輝 10
  蔡, 桂森 10
  鍾, 家榮 10
  林, 晚成 10
  顏偉武 10
  蕭鳳儀 10
66. 陳, 鐘錮 9.75
  朱筱欣 9.75
  朱, 奕敏 9.75
  關, 敏霞 9.75
  劉, 巧華 9.75
  凌, 恩陽 9.75
  梁小玉 9.75
  魯, 天贇 9.75
  蕭, 湛潮 9.75
  余少歡 9.75
76. 陳, 德嵩 9.5
  鄭炳全 9.5
  甄, 健榮 9.5
  李瑞蓮 9.5
  梁逸倫 9.5
  吳庭輝 9.5
  施, 彥璋 9.5
  余翠萍 9.5
     
  被淘汰應考人:

84. 周, 偉文 9.25
  張, 穎漢 9.25
  徐, 敏珊 9.25
  楊常春 9.25
  郭笑欣 9.25
  林, 國垣 9.25
  李, 志寧 9.25
  盧壽文 9.25
  顏志協 9.25
  方, 健彪 9.25
94. 陳熙 9
  周婉明 9
  楊, 曉蔚 9
  林慧琼 9
  劉少球 9
  劉, 羨婷 9
  梁, 志強 9
  陸耀輝 9
  吳, 詠敏 9
  施慧玲 9
  黃琪峰 9
105. 陳, 兆威 8.75
  何海梅 8.75
  林文清 8.75
  梁, 蝶逢 8.75
  吳少峰 8.75
  顏, 志曲 8.75
  黃阿錨 8.75
  黃俊毅 8.75
113. 周安安 8.5
  林, 紫慧 8.5
  林, 肇聰 8.5
116. 劉思元 8.5
  盧奧利 8.5
  莫少敏 8.5
  黃潔馨 8.5
  黃, 群英 8.5
  黃, 慧明 8.5
122. 鄭, 慧明 8.25
  馮金玉 8.25
  馮, 素瓊 8.25
  林曉紅 8.25
  梁志昂 8.25
  羅, 金亮 8.25
  司徒健仁 8.25
  譚慧玲 8.25
  黃, 小琳 8.25
  王, 瑜 8.25
132. 張, 玉君 8
  馮雅文 8
  馮時彥 8
  楊, 常秀 8
  林, 德敏 8
  陸, 兆昌 8
  盧, 智鷴 8
  馬惠君 8
  吳, 雪兒 8
  黃志猛 8
  黃, 美鳳 8
143. 區文斌 7.75
  陳, 曉錦 7.75
  張, 松柏 7.75
  方壯偉 7.75
  劉, 羨欣 7.75
  梁, 曉燕 7.75
  吳, 權華 7.75
  戴惠添 7.75
  尹翠英 7.75
  黃凱芝 7.75
  黃, 旗門 7.75
  黃, 小艷 7.75
155. 陳, 國芳 7.5
  葉詠華 7.5
157. 郭英恬 7.5
  關澤霖 7.5
  林, 雪梨 7.5
  李, 燕青 7.5
  李, 佩儀 7.5
  鮑, 兆富 7.5
  蕭, 美華 7.5
  楊, 國強 7.5
165. 符, 明映 7.25
  關鳳玲 7.25
  黎, 勵淋 7.25
  林佩萍 7.25
  李, 昆陽 7.25
  陸秦 7.25
  伍家軒 7.25
  吳, 葉茂 7.25
  吳, 媛媛 7.25
  談仁杰 7.25
  譚文成 7.25
176. 曾, 健 7
  黎, 璧瑩 7
  林幗茵 7
  李, 健榮 7
  梁嘉盛 7
  石, 麗萍 7
  薛, 梓 7
  王君兒 7
184. 陳民安 6.75
  趙淑文 6.75
  葉, 卓妍 6.75
  林立 6.75
  盧穎儀 6.75
  寧, 鳳華 6.75
190. 陳世沂 6.5
  張, 志鋒 6.5
  鄺炳宏 6.5
193. 徐宇吉 6.25
  蔡, 文勇 6.25
  林, 永照 6.25
  羅, 智慧 6.25
  莫, 曉生 6.25
198. 蘇, 月蟾 6.25
  孫, 家宏 6.25
200. 陳, 麗珊 6
  鄭, 步宏 6
  李嘉雯 6
  薛, 如冰 6
  吳, 家慧 6
205. 王, 瑞琨 5.75
206. 伍, 思敏 5.25
  孫波 5.25
208. 鍾偉榮 5
  劉, 定安 5
210. 梁, 映彤 4.75
211. 鄭, 佩敏 4.5
212. 張振弘 3.75
  陳佩雯 缺席考試
  陳, 寶珊 缺席考試
  曾紀寧 缺席考試
  巢, 和安 缺席考試
  程, 子豪 缺席考試
  卓, 奇貳 缺席考試
  張, 家斌 缺席考試
  鄭偉基 缺席考試
  趙, 振鋒 缺席考試
  鍾慶佳 缺席考試
  何家駒 缺席考試
  許, 靜嬋 缺席考試
  許, 國池 缺席考試
  姚, 金枝 缺席考試
  葉安定 缺席考試
  余碧雯 缺席考試
  關偉生 缺席考試
  關, 明達 缺席考試
  郭偉誠 缺席考試
  林, 燕芳 缺席考試
  劉雅玲 缺席考試
  劉, 曉輝 缺席考試
  李意恆 缺席考試
  李, 明慧 缺席考試
  李韻詩 缺席考試
  梁子澎 缺席考試
  梁德基 缺席考試
  廖羽屏 缺席考試
  呂錦蓉 缺席考試
  吳麗君 缺席考試
  吳, 錦洪 缺席考試
  顏群群 缺席考試
  譚惠然 缺席考試
  黃慶英 缺席考試
  黃宇鑫 缺席考試
  王惠儀 缺席考試
  黃為文 缺席考試
  王, 少雄 缺席考試
  胡茵穎 缺席考試
  胡, 英莉 缺席考試
  楊美娜 缺席考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周志雄

委員:楊建梅

吳浩

———

根據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進行婦產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試成績已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程海麗醫生 15.7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婦產科主任醫生 Roland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醫生

正選委員:婦產科主治醫生 王錦詠醫生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勞子僖教授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編制內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lbertino Campo 8.8375

(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Isabel Azedo Augusto

委員:首席技術員 趙鳳姿

首席技術員 Raquel Xavier Anok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 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報考人: 分

韓衛 9.32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黃艷梅

正選委員:廳長 張惠芬

顧問高級技術員 區志強

———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報考人: 分

陳潔屏 8.6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黃艷梅

正選委員:處長 韓衛

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麗萍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為本辦公室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公布上述考試之通告已張貼於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有關開考只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工作人員而設,以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的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兩缺。

此外,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之文書處理暨人員科,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潘淑潔 8.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鴻傑

委員:林國揚

黃華森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唐天毅 8.4
2.林建恆 8.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氣候暨大氣環境中心主任 湯仕文

委員:處理暨電訊中心主任 古志明

地震監察中心主任 陳國耀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機場貨運站擴建的建造工程”總額承攬工程的公開招標

標的:“機場貨運站擴建工程”。

底價:不設底價。

施工期:建造工程的施工期最長為三百天。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臨時擔保金額:$7,000,000.00(澳門幣柒佰萬元整),臨時擔保要以現金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是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五時正,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一官方語文撰寫。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早上十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結束日起計一百二十天。

承攬類型:承攬工程為總額承攬,以計量支付的基礎樁除外。

評核標準:

a)施工方案及建議施工方式——12%;
b)所建議的材料和機電設備——10%;
c)對於施工進度計劃表的下列考慮:
1. 工序的具體程度——4%;
2. 每一工序之相互關係——4%;
3. 施工計劃期適用性及可行性——5%;
d) 投標者曾承擔與本投標工程具類似性質的經驗、尤其是於本特別行政區內施工的工程——22%;
e)承攬工程的總價和各項單價——40%;
f)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總工期不多於三百天——3%。

造價所參照之演算公式已在招標方案第十七點中列出。

有關圖則、承攬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建設發展辦公室參閱。有興趣人士亦可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或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10,000.00(澳門幣壹萬元),向有關當局取得副本。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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