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四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按照檢察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人員編制以下空缺:

翻譯人員組別首席翻譯員第一職階兩缺;
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四缺。

上述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大樓十三樓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代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Pamela Maria de Lourdes Viegas 8.4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Camila de Fátima Fernandes

委員:林雁玲

Angela Santos Campos

通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有關行政文員職程之三等文員的合格人員第四次分配任用的通告;而該特別開考的通告已刊載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第二組《政府公報》內。

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政府公報》所公布的最後評核名單中,按名次順序與擬填補職位數目相等的合格投考人,在收到上述法令第七十五條第三款所指通知日起計五日內,填妥獲發之表格,並交回行政暨公職局,申請填補上述空缺。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司 法 事 務 局 / 商 業 及 汽 車 登 記 局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 

8月之商業登記 


臨 時 海 島 市 政 局

名 單

臨時海島市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張裕 9.77

(經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平常會議中第193/35/CMIP/2000號市政決議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陳日鴻

———

臨時海島市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譚艷仙 9.35

(經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平常會議中第194/35/CMIP/2000號市政決議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陳日鴻

———

臨時海島市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張燕萍 9.35

Artur Aurélio Meireles Ramos 6.92

(經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平常會議中第191/35/CMIP/2000號市政決議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陳日鴻

———

臨時海島市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周志強 9.6

(經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平常會議中第192/35/CMIP/2000號市政決議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陳日鴻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 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溫瑞菊 7.4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張子健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鄧達榮 8.54
2. 胡錦麗 8.44
3. 倫一鳴 8.18
4. 鍾煜堂 7.9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張子健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李賜光 7.4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張子健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鄺秋亮 7.7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委員:處長 林瑞雯

二等高級技術員 趙汝民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吳兆林 8.54
2. Maria João Drummond 7.4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莊綺雯

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二等高級技術員 李達安

通 告

因本部門疏忽,致使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二組的批示第42/DIR/2000號出現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刊登第1.11.點如下:

1.11.許可作出載於預算開支表第九章和第十二章關於工程及資產取得之開支,但以澳門幣二十萬元為限,倘獲豁免諮詢,該金額的數值減半;而載於該等章內之勞務取得的金額為最高澳門幣十萬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佈 告

關於職業稅事宜

按照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稅章程第四十六條二款,本財稅廳收納處定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內征收一九九九年度第一組(散工及僱員)及第二組(自由及專門職業)納稅人之職業稅,有關職業稅係按上述章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計征者。

按照經三月二日第14/85/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之上述章程第四十八條規定,上述期限告滿後之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並加征欠款百分之三及法定過期利息。

倘自動繳納期告滿逾六十天期後仍未清繳已結算稅款,過期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時,即予進行催征,且不妨礙罰款之執行,罰款金額可達欠繳稅款之一半。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於澳門財稅廳

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

司 庫 部 活 動 組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總收支—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之澳門幣$599,361.8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財政局

制訂:施利華

覆核:公共會計廳廳長 江麗莉

簽署:局長 艾衛立

———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總收支—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之澳門幣$62,689,852.8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財政局

制訂:施利華

覆核:公共會計廳廳長 江麗莉

簽署: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 H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二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統計暨普查局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通 告

因本局之誤,以致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十缺、第一職階首席督察六缺及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壹缺的評核成績表出現錯誤,現作出更正:

原文為:“經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

應改為:“經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社會保障基金誠聘法律範疇之高級技術員一名,其條件如下:

一、要求:

本澳永久居民;

中國籍或葡籍;

須具有澳門官方教育制度所授予之法律學士學位,或在本地區以外取得之法律學士學位,如屬後者,則須按十月十二日第46/98/M號法令規定具有澳門法律補充課程之學歷。

二、優先取錄條件:

諳中、葡雙語;

具專業的工作經驗。

三、待遇:

編制外合同;

薪酬(按現行法規所定的薪俸表430點至650點)視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定之福利。

四、甄選方式:

履歷評估及面試。

五、應徵方式及期限:

應徵者須於本通告公佈日起至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將以下文件送交馬忌士街二至八號社會保障基金行政暨財政處:

履歷(應包括預計可上班之日期);

身份證明文件及有效之國籍證明文件之影印本;

有效之學歷證明文件之影印本;

在遞交以上影印本時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的有限制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報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張惠芬 8.88
2. 李向紅 8.55
3. 林佩嫦 8.51
4. 劉志洪 8.48
5. 方偉文 8.03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容光耀

正選委員:廳長 張鴻喜

處長 辛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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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的有限制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劉寶倫 7.74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處長 辛志元

首席高級技術員 何麗貞

———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的有限制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報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江美芳 8.41
2. 何萬麗 8.17
3. 黃學勤 7.6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容光耀

正選委員:廳長 張鴻喜

處長 辛志元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五缺以審閱文件方式之普通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之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李燦烽 8.44
2.李國駒 8.16
3.謝紅 8.14
4.區炳堅7.85
5.徐英華 7.8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廳長 巢樹恆

正選委員:處長 陳少釗

候補委員:處長 陳鍵賜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政 府 船 塢

名 單

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周進 7.8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黃振方

委員:鄺錦成

卓凱榮

———

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尹珠瓊 7.5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黃振方

委員:鄺錦成

卓凱榮


房 屋 局

公 告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二缺,以考試方式進行入職開考,有關知識考試及格之應考人名單及面試日期,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本局財政暨財產管理廳。其招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郭惠嫻

正選委員:行政暨公職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邱寶娟

候補委員:處長 陳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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