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楊月鳳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鄭錦耀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其在司法警察局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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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健敏學士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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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Irene Eulógio dos Remédios——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30,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

高家華——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00,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職務。

Débora Gonçalves Chang——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55,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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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第二審計局首席審計師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的批示:

黃紹雯及甄珮詩,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助理審計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的批示:

陳紹軒,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助理審計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的批示:

吳兆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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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代局長 鄭覺良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Miguel António da Rocha Lopes及高華郁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擔任第四及第三職階熟練工人,編號分別為984911及995281,薪俸點為180、17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及七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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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宏耿、梁家輝、顧家駒及吳慕繁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楊詠儀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Eduardo Alberto de Jesus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胡衛華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260,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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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朱家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鑑華區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檔案暨文件處處長職務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伍培輝——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康明琪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三日起生效力。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鄺遠樂學士及龍漢琦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薪俸點分別為540及450。

José António Pereir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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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何慧卿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淑貞、歐陽健華及林煥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區國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羅景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Susana Alexandre Ferreira Pereira de Campos Esmeriz及Duarte Jorge Rodrigues Esmeriz,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四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薪俸點600點。

Rui Manuel Morais,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四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薪俸點540點。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Filipe Nery Campos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郭茵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點。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Manuel Fernando Manaças Ferreira,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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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李蓓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郭超群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周金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馮小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杜肖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梁炳濤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三等文員José Manuel Rodrigues da Costa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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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的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譚華深,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七款的規定,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散位助理員余健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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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胡建玲,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葉子健,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Celeste Maria da Rosa,薪俸3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李璐,薪俸2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侯炳祺,以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布少華,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290、195點,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王凱紅,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鄭偉雄,薪俸29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焦志良,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7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劉德華及崔偉松,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及四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林鼎志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Isabel Carmelina Godinho Gomes,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應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楊淑儀之要求,與其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美瓊及歐永彤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擔任諮詢委員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及資訊處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國華及David José dos Santos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擔任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15點及財務資訊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溫崇政,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陳美娜,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1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王曉航,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三等文員,吳汝恆,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陳文華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王愛雲,薪俸365、32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莫垂道學士及崔偉松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擔任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稽查勞健勝,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伍權耀及陳芷穎學士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擔任文化康體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及化驗所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及五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戴國權,薪俸27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

黃玉珠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岑寶芬,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淑堅及梁詠欣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擔任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及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化驗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吳偉濠學士,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姚結華、容雪雲及李桂冰,薪俸205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甘志威,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2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李月玲,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葉賢勝,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甘美慧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鄭麗雅,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葉瑜平,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2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鄭金永,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余擎漢,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資訊處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李國威學士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郭伯偉學士,薪俸650、51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二等文員馮潔霞,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楊子健,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淑儀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48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更 正

因本署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026頁,有關批示摘錄中,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Isabel Célia Córdova學士之晉 階生效日期有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應改為:“…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助理員董,佩文,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954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起,本局與第四職階助理員李玉嬋簽訂之散位合同屆滿後,不再與之續約,解除本局與上述人員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終止海關副關務監督曾雁鳴在澳門保安部隊之徵用,並自同日起返回海關。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與黃暉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監督之職務,薪俸點為22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八日起與方貴安續簽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李炳全,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許景峰,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馮燕玲,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50:梁健勇,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半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70:黃潔文,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60:張容安及黃銀妹,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40:翁漢儀,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曹守玉、鄧少英及馮秀芬,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呂少妹及呂錦花,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梁妙嫻及林金鳳,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20:陳志明,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賀建敏,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00:李玉芬,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起生效,翟貴銀、何玉芳、陳麗群、郭保羅及陳秀蘭,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黃志強、吳業嫦、劉祝英及余根,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張鐘頻及梁錫昌,為第一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10,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與林麗琪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與江寶珊、陳小安及韋家媛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蕭結德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聲 明

茲聲明以定期委任方式任職本局三等翻譯之經濟局編制人員特級督察梁德邦,應其本人要求,終止其定期委任,並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起返回原機關。

特此聲明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張炳星,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之批示:

霍浩基,本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

胡敏婷,本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三職階護士梁秀芳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三職階護士梁詠婷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本監獄擔任登記科科長之確定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Jorge Manuel Lobato de Faria Pinheiro,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轉為超額狀況。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第36/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將消防員程炳強、黎振雄、李程順、劉振輝及江偉鴻,編號分別為411931、411951、424901、425911及434901,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高級消防員之職位,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消防局

代局長 Eurico Lopes Fazenda副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陳惠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之批示:

Da Mota Furtado, Rui Manuel醫生,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曾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岑淑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為期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之批示:

謝文健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追認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汪長南,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生效,並有權收取薪俸點510點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報酬;

陳鍵忠及黃,賢讓,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及七月一日起生效;

李月蓮,第五職階第二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鄭玉英、梁桂英及曾彩蓮,分別為第五、第五及第四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皆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譚水華、孫小冰及黃月冰,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六月四日及六月五日起生效;

林明輝、李光遠、梁愛琼、勞德明、譚家棋及胡樹榮,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指之相應職級:

黎慧賢,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Simão José de Almeida da Silva ,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轉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De Assis, Octavio Augusto ,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之批示:

Yu, Maria Terezinha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 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本局支援及一般行政副局長,為期二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張潔芳之要求,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遠嘉——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470。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余仁生”中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77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48號,東主余仁生(澳門)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水坑尾街117號美美大廈十三樓。

———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賀惠明——應其要求,中止第C-0304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何罕燕——恢復第M-109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張德奇——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82。

———

陳德嵩、吳少峰——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467、M-1468。

———

歐陽慧——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20。

———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莊甄娜、黎燕芳、吳偉平——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21、W-0122、W-0123。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批示:

區錦明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a)項和第三十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成人教育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張慶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55,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批示:

洪燕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三級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尹兆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Carl Thurman Smith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Hermínia Ana Maria do Rosário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尹兆鴻和陳華添在本局擔任第六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九日起續期六個月及自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均追溯自下指日期開始生效:

林秀華,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照相排版員,薪俸點為275;

黃惠明及洪駿業,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及二月四日起轉為第三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370。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澤成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Adelaide Ferreira Castilh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准 照 摘 錄

“日本北海道餐廳”,葡文為“Hokkaido do Japão”和英文為“Japan Hokkaido Food Complex”餐廳在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獲發第418/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匯輝投資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Wellford Investimento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Wellford Investment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澳門漁人碼頭Cape Town大廈地下、閣樓和一樓。

———

“我”,葡文為“Eu”和英文為“Me”餐廳在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獲發第433/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勞婉莎。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雅廉訪大馬路21號A、21號B、21號C和雅廉訪里1號、1號A、1號B、1號C、1號D,“A”舖地面層和閣樓層。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布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批示核准之社會工作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增加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2   年資獎金 30,000.00  
01 01 05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工資   30,000.00
01 02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9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現金 50,000.00  
01 03 00 00   實物補助    
01 03 03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50,000.00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其他非耐用品 400,000.00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900,000.00  
04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2 00   自治基金組織    
04 01 02 01   澳門退休基金會    
04 01 02 01 01 按退休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300,000.00  
04 01 02 01 02 按撫卹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30,000.00  
04 02 00 00   私立機構    
04 02 01 00   社會福利機構及社團之財務資助    
04 02 01 06   防治藥物依賴範疇 300,000.00  
04 03 00 00   私人    
04 03 01 00   個人及家庭津貼   2,530,000.00
04 03 02 00   修讀社會工作課程之助學金 150,000.00  
07 00 00 00   投資    
07 10 00 00   機器及設備 450,000.00  
          總計 2,610,000.00 2,610,000.00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委員:容光耀,羅潔林,張惠芬,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技術員潘永權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鄭敏盈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淑儀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195,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顏琼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陳偉雄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潘少斌、譚鳳燕、李燕玲及余嘉碧,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梁偉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廖兆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梁仲源、Linda Manuela Ip Matias Cordeiro及Chun Hung,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與何轉好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可續期。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起,與唐松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25點,可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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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余偉仁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230。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劉勇基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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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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