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中 級 法 院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司徒民正法官現命令公佈如下:

一、司法上訴案第209/2005號中各訴訟主體分別為:

上訴人:Pedro José Gomes

被上訴實體:經濟財政司司長

二、該上訴人就被上訴實體於2005年6月17日對其處以撤職處分的批示向本院提起司法上訴。而該批示亦刊登於2005年6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二組內。於2006年5月10日,終審法院就上述上訴人對本法院2005年12月15日所作的裁判提起的上訴而作出了合議庭裁判,判決為撤銷上訴所針對的行政行為。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於中級法院

裁判書製作法官:司徒民正

助理書記員:蘇昭榆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的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辜美寶 8.00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顧問翻譯 Pamela Maria Rodrigues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蔣永恆 7.21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葉錦雯

候補委員:技術輔助處代處長 林智龍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建築範疇)壹缺,經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人力資源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 梁慧明行政輔助部部長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梁, 蓮彩申請其已故配偶周榮勝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他曾為本署園林綠化部綠化處第七職階助理員,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民政總署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通 告

因行文有誤,有關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6609頁關於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缺招考通告之葡文版本更正如下:

原文為:“Efectivos: Celestino Lei, chefe de secção, substituto”

應改為:“Efectivos: Celestino Lei, chefe de sector, substituto”。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名 單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經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徐建偉 7.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處長 李麗琼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Maria da Conceição Farr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富華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把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勞工事務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衛 生 局

通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管理/公共行政範疇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已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一般開考通告。現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公佈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人事處。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組別藥劑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考試之通告已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鑒於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6610頁之六月六日第12/SS/2006號衛生局局長批示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祈斌時…”

應為:“祁斌時…”。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並以專業面試作為補充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兩缺;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八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十一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旅 遊 局

名 單

為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了,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胡潔明。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Isabel Azedo Augusto

委員:特級技術員 何仲儀

特級技術員 Raquel Xavier Anok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名 單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在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古夢思 8.4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主任 郭小麗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淑華

首席技術員 鄧美珍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名 單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之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Filipe Clemente de Souza 6.9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楊玫瑰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詹慶心

特級地形測量員 Américo José do Rosário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有關開考只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工作人員而設,以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的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

此外,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之文書處理暨人員科,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目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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