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已張貼的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初 級 法 院

公 告

破產案第CV3-06-0001-CFI號

第三民事法庭

申請人: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94號商業銀行大廈11樓。

被申請人:勤蜂組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85號,登記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第5172(SO)號,納稅人編號81266195。

現根據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在本卷宗所立之判決書已宣告被申請人勤蜂組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85號,登記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第5172(SO)號,納稅人編號81266195,已破產,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第1款之規定,已訂定期限60天予債權人提出其清償債權。

已委任Wu Chun Sang又名 Nelson Wu,職業住所在澳門上海街175號Associação Comercial de Macau大廈10樓,為司法管理人。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鄧澳華

助理書記員:Aníbal Gonçalves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一等高級技術員(行政、財政及計劃範疇)第一職階三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 陳玉儀 8.148
2. 劉潔心 8.115
3. 李宇騰 8.107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法律翻譯廳代廳長 吳子健

公 告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以下空缺,現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印務局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特別制度職程的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考試、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應於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十日內,通告張貼於官印局街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決議,現以文件審閱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市政局編制內相關職位:

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獸醫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土木工程範疇);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壹缺。

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上述之開考公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人力資源處的佈告欄,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註冊的保護

發明專利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李, 惠娟 8.51
2. 古, 伙根 8.36
3. 陳, 金玉 7.84
4. 周, 麗瓊 7.6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委員:資訊系統廳廳長 馬錦生

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通 告

第1/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攝影物品。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貳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

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2/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食物。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

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3/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

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4/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日常清潔用品。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

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5/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辦公室用品。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6/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燃料。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7/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第8/2006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二零零七年度所需之運輸材料。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知悉選標結果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章程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報價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價格、交貨期限、物品質量、過往提供的物品質量、供貨的服務質素、出現的個別聲明異議、投標人的商譽、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以及其他補充《招標方案》的特別規定。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7.1點的規定作出更改。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170(葉先生)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候補主席:公物管理廳廳長 許燕華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大西洋銀行
合共
上月餘額
  $ 154,977,975.75   $ 5,373,952.31  
$ 160,351,928.06
本月收入:            
 庫房 $ 2,374,564,568.00   $ .00   $ 2,374,564,568.00  
 財政運作
$ 147,000,000.00
  $ 929,470,647.00   $ 1,076,470,647.00  
   
$ 2,521,564,568.00
 
$ 929,470,647.00
 
$ 3,451,035,215.00
    $ 2,676,542,543.75   $ 934,844,599.31   $ 3,611,387,143.06
本月支出:            
 庫房 $ 147,467,988.80   $ 858,418,133.32   $ 1,005,886,122.12  
 財政運作 $ 2,499,000,000.00   $ 71,646,833.10   $ 2,570,646,833.10  
 餘額支付
$ .00
  $ .00   $ .00  
   
$ 2,646,467,988.80
 
$ 930,064,966.42
 
 $ 3,576,532,955.22
轉入下月之餘額  
$ 30,074,554.95
 
$ 4,779,632.89
 
$ 34,854,187.84
    $ 2,676,542,543.75   $ 934,844,599.31   $ 3,611,387,143.06
二零零年 五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M/16 號賬冊顯示之結算:            
 釐印印花 $ .00   $ 2,700,000.00   $ 2,700,000.00  
 貴重物品
$ .00
  $ 40,250.00   $ 40,250.00  
 貴重物品及釐印之總額   $ .00   $ 2,740,250.00   $ 2,740,250.00
 政府庫房之出納 $ .00   $ 13,742,209,984.44   $ 13,742,209,984.44  
 於澳門金融管理局之存款 $ -81,911,100,000.00   $ 55,220,500,000.00   $ -26,690,600,000.00  
 各項存款——需清償之費用 $ .00   $ .00   $ .00  
 雜項——需清償之費用  $ .00   $ -1,772,211.40   $ -1,772,211.40  
 其他
$ .00
  $ 13,614,186.51   $ 13,614,186.51  
 總金額   $ -81,911,100,000.00   $ 68,974,551,959.55   $ -12,936,548,040.45
現行預算費用之收支餘額   $ 9,739,166,676.78   $ -3,787,068,955.33   $ 5,952,097,721.45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 10,185,054,294.29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838,451.7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 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本局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二缺;及
第一職階特級統計技術員九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代副局長)


退 休 基 金 會

公 告

茲公佈,經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公告,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填補下列空缺之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新口岸宋玉生廣場181至187號,光輝商業中心二十樓退休基金會人事、行政事務暨總務部: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衛 生 局

通 告

第13/SS/06號批示

按七月三十一日第9/95/M號法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茲公布,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起,護理資格認可委員會改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校長 殷磊

委員: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領導層助理——護士總監 馬敏燕

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指定之護士 鄭炳樞

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指定之護士 林愛貞

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指定之護士 陳志立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本局現進行第9/P/2006號公開招標——“塔石衛生中心滲漏及翻新工程”。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視察施工地點的時間為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荷蘭園大馬路的塔石衛生中心集合。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行政大樓地下(R/C)“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90,000.00(澳門幣玖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為填補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十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七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石寶玲 7.98
  2.趙詠瑜 7.29
  3.劉結艷 7.16
  4.梁嘉輝 7.11
  5.周佩玲 7.05
  6.帥杏儀 7.03
  7.楊嘉欣 6.85
  8.林素娟 6.75
  9.黎嘉明 6.68
10.劉惠薇 6.60
11.李焯輝 6.48
12.江美芳 6.38
13.胡綺梅 6.35
14.羅淑霞 6.31
15.林舜華 6.18
16.林富顏 6.13
17.吳嘉儀 6.08
18.陳家敏 6.06
19.葉炳聰 6.04
20.陳潔玲 6.02
21.鄭嘉洲 5.95
22.鄭桂好 5.88
23.趙玉澄 5.58
24.陳華風 5.55
25.蘇志群 5.49
26.蘇玉璇 5.43
27.潘敬豪 5.35
28.林燕紅 5.21
29.李東瑤 5.16
30.麥瑞華 5.03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淘汰的准考人共21名。

根據開考通告第六點的規定,知識考試成績中得分低於五十分而被淘汰的應考人共58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容光耀

正選委員:廳長 黃艷梅

顧問高級技術員 區志強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四缺;
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兩缺;及
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三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之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的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 陳浩和 7.75
2. 麥遠邦 7.68
3. 唐玉萍 7.67
4. 葉華雄 7.63
5. 唐蘊紅 7.61
6. 列偉 7.53
7. Ana Brito Teixeira de Sousa 7.4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郭光華

委員:處長 蕭錦明

處長 黃文濤

———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 黃志文 7.79
2. 崔景安 7.48
3. 楊永平 7.42
4. 林衛邦 7.29
5. 歐建良 7.0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葉華雄

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麥遠邦

首席技術員 潘子茹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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