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審 計 署

名 單

審計署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上公布的,有關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審計署部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其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Américo Xavier de Sousa 8.52
2. 鄭桂垣 8.14
3. 吳詠軍 7.84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審計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處長 鄭維娜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莫麗明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Luiz Amado de Vizeu


海 關

公 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以考核方式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督察九缺的培訓課程錄取開考最後排名名單,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批示確認,並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各利害關係人尚可循即期海關職務命令或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經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職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空缺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或可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及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已張貼的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新 聞 局

通 告

第1/新聞局/2006號批示

鑑於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條至第十二條之規定,以及公布在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行政長官於一月十一日作出的第2/CE/2000號批示第二款之規定,本人決定:

一、本人把權限授予並轉授予新聞廳廳長謝永平學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者,以便:

(一)批准假期之享受;

(二)准許年假之累積;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四)批閱日常物料之申請;及

(五)簽署向行政當局各部門發出的公函,藉此知會有關其上級之批示內容,以及可視為屬於該附屬單位常規事項的公函。

二、對於本授權及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及監管的權力。

三、對於因運用本批示所列的授權及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四、廢止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十月二十日第1/GCS/2000號批示中的第二款授予及轉授予新聞廳廳長之權限。

(經行政長官在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區鳳潮 8.7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許錦漢

委員:Madalena da Conceição Younes Mendes Pires Peyroteo

謝淑霞

———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 行政暨公職局現刊登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
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 資助舉辦各項活動。 30.06.2006 $ 80,000.00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資助舉辦各項活動。 30.06.2006 $ 80,000.00
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 資助舉辦各項活動。 30.06.2006 $ 40,000.00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資助舉辦各項活動。 30.06.2006 $ 70,000.00
澳門公職教育協會 資助舉辦各項活動。 30.06.2006 $ 30,000.00
澳門電腦學會 舉辦“二零零六年資訊科技週活動”。於本年10月20日至22日。 19.07.2006 $ 180,000.00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楊儉儀

公 告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考試方式、一般性,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准考人:

1. 區, 偉濠;
2. 陳, 國興;
3. 陳, 慧萍;
4. 陳, 威濱;
5. 程, 自力;
6. 徐, 健進;
7. 周, 紹文;
8. Correia Gageiro, Humberto;
9. da Silva, Felipe;
10. 何, 家浩;
11. 楊, 榮吉;
12. 葉, 青;
13. 黎, 志明;
14. 劉, 偉鴻;
15. 麥, 勁強;
16. 莫, 淵彬;
17. 毛, 慶麒;
18. 談, 智勇;
19. 譚, 國雄;
20. 王, 子杰;
21. 黃, 俊峰;
22. 黃, 耀榮;
23. 黃, 國英。

被淘汰之投考人:

1. 李健鵬;c)
2. 李, 廣亮;a)
3. 鄧, 曦;a)及b)
4. 黃, 國權。a)

a)因欠有效的個人紀錄。

b)因欠履歷。

c)因不屬行政當局之公務員。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淘汰之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知識考試將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在財政局大樓地庫之演講廳舉行。考試範圍已在招考通告第七點中載明。

准考人應於開始考試前十五分鐘到達上指地點,並帶備身份證明文件。准考人可於是次考試參閱有關法例。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艾衛立

委員:處長 蕭燕玲

候補委員:處長 司徒偉漢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第010/2006-AMCM號通告

事項:強制性保險及其有關之自由補充保險項目支付中介人之佣金規定

根據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中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述,當屬強制性保險,支付給中介人之最高佣金不得超過由澳門金融管理局以通告形式於每年十月份公佈訂定有關在次年度內該項保險可支付中介人佣金限額之百分比。

另一方面,同一條文第三款規定,倘澳門金融管理局認為在保護和維持市場良性競爭狀態所必需時,該機構可以同樣方式對其它有關保險訂定佣金比率。

因此,茲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或續保之保險合約及汽車保險之自由補充保險項目之最高佣金支付限額作出如下規定:

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及補充保障 20%;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強制保險 30%;
旅遊業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10%;
裝置宣傳物及廣告物之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10%;
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20%;
律師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10%。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主席:丁連星

行政委員會委員:潘志輝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聯同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以及八月二十五日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兩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事及行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通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現通知澳門監獄前實習獄警Niya Jyotee Rai,依照澳門監獄獄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其被科處終止合同處分。

並通知其可在六十日內就裁定提起上訴。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現通知下落不明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防局消防員馮志強,編號409021,就對其提起的不正當缺勤紀律調查程序編號D/55/06/AGO,可由本通告刊登日起三十(30)天內提交自辯書。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現通知下落不明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防局消防員梁錦洪,編號443941,就對其提起的不正當缺勤紀律調查程序編號D/58/06/AGO,可由本通告刊登日起三十(30)天內提交自辯書。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准考人完成入讀二零零六年度專科培訓課程之甄選程序後,其考試結果已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布最後評核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美鳳 14.29
2. 梁,展雲 14.00
3. 王,燕 13.46
4. 夏,京文 12.93
5. 蘇,曄蘭 12.89
6. 黎,裕忠 12.64
7. 莊,耀良 12.58
8. 吳,志華 12.33
9. 趙,德龍 12.20
10. 何,罕燕 12.13
11. 黃,子秉 12.10
12. 梅,仲常 12.05
13. 張,雪飛 11.92
14. 忻,欣 11.88
15. 吳,少芬 11.81
16. 曾,昶宇 11.76
17. 譚,國華 11.75
18. 余,美媟 11.72
19. 孔,金英 11.67
20. 吳,軍民 11.64
21. 李,韻瑩 11.42
22. 黃,嘉強 11.41
23. 鄭,小玲 11.19
24. 陳,戍 11.13
25. 蔡,綺芬 10.96
26. 陳,郁輝 10.81
27. 鍾,景生 10.60
28. 梁,永康 10.49
29. 羅,志驍 10.17
30. 馮,君譽 10.06
31. 詹,芊 9.84

其他准考人不合格。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內已記載了為准考人而設的專業範疇,由以下投考人填補:

內科 5年 王,燕
普通外科 5年 梁,展雲
婦產科 5年 黃,子秉
急症醫學 5年 吳,志華
急症醫學 5年 趙,德龍
兒科 4年 夏,京文
精神科 4年 梅,仲常
病理解剖科 4年 何,罕燕
公共衛生 3年 林,美鳳
全科 3年 蘇,曄蘭
全科 3年 黎,裕忠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通 告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李國斌醫生投考血液科/血液免疫治療科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

許萍醫生 血液科/血液免疫治療科主治醫生

正選委員:

David Tavares Lopes醫生 血液科/血液免疫治療科主任醫生

鄺沃林教授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候補委員:

翁家紅醫生 血液科/血液免疫治療科主治醫生

黃立正醫生 血液科/血液免疫治療科主治醫生

日期:2006年11月6日至7日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4樓會議室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認可蔡翔醫生的兒科專科同等學歷考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

呂健文醫生 兒科主任醫生

正選委員:

楊健梅醫生 兒科主任醫生

趙孟準醫生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候補委員:

李佩儀醫生 兒科主任醫生

鄒琴清醫生 兒科主治醫生

日期:2006年11月27日至28日

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廖永賢醫生投考腎科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

郭婉儀醫生 腎科主治醫生

正選委員:

張健醫生 腎科主治醫生

唐國隆醫生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候補委員:

李超亮醫生 腎科主治醫生

崔太根醫生 腎科主治醫生

日期:2006年12月11日至12日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4樓會議室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醫院主任醫生(精神科範疇)一缺開考之通告已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本局現進行第17/P/2006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31,200.00(澳門幣叁萬壹仟貳佰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Agostinho Guilherme Fernande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行政文員 薛榮碩

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Ana Maria Nancy da Silva Rodrigues

首席行政文員 Fátima de Souza Lei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吳美玲。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Elsa Maria d’Assunção Silvestre

委員:首席助理技術員 陳耀斌

首席助理技術員 Sandra Cristina Sou Veiga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鄭心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行政文員 David Vilas

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Luís Manuel Figueiredo Matias

首席行政文員 Judas Tadeu de Sequeira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及
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體 育 發 展 局

名 單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黃有力 9.09
2. Estanislau António da Rocha 7.20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局長 戴祖義

委員: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 劉楚遠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蕭威利 9.37
2. 岑杰 8.40
3. 郭玉芬 7.80
4. 胡友樾 7.47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局長 戴祖義

委員:體育發展廳代廳長 潘永權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地形測量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本局四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河邊新街行人天橋建造承包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河邊新街與比厘喇馬忌士街交界。

3. 承攬工程目的:於河邊新街與比厘喇馬忌士街交界處建造一條行人天橋。

4. 最長施工期:270天。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260,000.00(澳門幣貳拾陸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600.00(澳門幣陸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合理工期:5%;
——施工計劃:5% 。

a)與工期之統一性;

b)相互之間的連貫性及關鍵要徑;

——材料:1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5% ;
——工地安全計劃: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告 示

(第一次公佈)

案卷編號 6461.01

Chio-Chü Ün及其不知名的繼承人,住址不詳,為一幅位於氹仔島告利雅施利華街55號(昔日素啤古街40及42號)的土地之利用權持有人,該土地在物業登記局第4818號標示及登錄於第FK1冊第84頁背面的第265號,其直接所有權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名義登記於同一登錄編號。茲通知上述人士,須於本告示第二次,亦即是最後一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十五天期限內,向本局提交尚未利用上述土地之合理解釋,否則批給會被宣佈失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氹仔客運碼頭東側填土和道路的建造工程”
總額承攬工程的公開招標

標的:建造氹仔客運碼頭東側的填土和道路。

底價:不設底價。

施工期:本建造工程的施工期最長為二百四十日。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臨時擔保金額:$2,500,000.00(澳門幣貳佰伍拾萬元整),臨時擔保要以現金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是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下午五時正,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一官方語文撰寫。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早上十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結束日起計一百二十日。

承攬類型:承攬工程為總額承攬。

評核標準:

a)施工方案及建議施工方式 15%;

b)對於施工進度計劃表的下列考慮:

1. 工序的具體程度 4%;

2. 每一工序之相互關係 4%;

3. 施工計劃期適用性及可行性 5%;

c)投標者曾承擔與本投標工程具類似性質、

尤其是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施工的工程 22%;

d)承攬工程的總額和各項單價 45%;

e)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總工期不能多於二百四十日 5%。

造價所參照之演算公式已在招標方案第十七點中列出。

有關之圖則、承攬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建設發展辦公室查閱,地址是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有興趣人士亦可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或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3,000.00(澳門幣 叁仟元整),向有關當局取得副本。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定邦


澳 門 互 助 總 會

告 示

茲公佈Ferreira Sousa, Cecília申請其去世丈夫Nelson Ferreira Magalhães de Sousa所遺下之家庭撫恤金,其人乃澳門司法處退休副督察及本會會員編號5085,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三日身故。

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收取上述撫恤金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

———

茲公佈黃,翰萍申請其去世丈夫Lau, Vai Fong所遺下之家庭撫恤金,其人乃澳門治安警察局退休三等警員及本會會員編號1789,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身故。

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收取上述撫恤金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


財 政 局

二零零五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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