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文案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英棠 7.17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蘇柏圖

委員:Maria do Céu Dourado Amorim da Silva Hung

馮潔儀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李東瑤 7.36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蘇柏圖

委員:杜珍妮

施佩文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公 告

本局透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考核形式的入職普通考試,以填補第一職階二等獸醫三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於市政局大樓大堂的佈告欄張貼准考人的臨時名單。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市政副局長 Rita Botelho dos Santos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二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六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評核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馮潔欣 8.32
2. 陳民華 8.21
3. 戴潔泠 8.03
4. Pun Ka Leng de Sousa 7.71
5. 謝志雄 7.64
6. 姚如龍 7.52
7. Maria João Drummond 7.4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七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容光亮

委員:處長 朱國宏

處長 林雪梅

通 告

鑒於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6079頁內之第002/DCP/2000號批示第1.1.點之中文版本有誤,故須作以下修改:

原文為:“准許不應收取之報酬和補助分期退回”

應改為:“批准涉及3/RF(OT)式及M/11式之司庫活動賬目運作”。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譚振傑 8.31
2. 李慧冰 7.9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Teresa J. C. Lopes da Silva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何樹榮

首席高級技術員 Alfredo P. C. Barros Amorim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卓景賢 7.4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Alfredo dos Passos Cunha Barros Amorim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何樹榮

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保德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鄧雨暉 8.3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譚耀添

委員:處長 黃鼎賢

二等高級技術員 林葆青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統計暨普查局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公 告

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透過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以一般、入職、普通、考核形式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電訊範疇)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缺,該開考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A)合格之應考人: 分

1. 陳永紅 7.15
2. 關偉康 6.87
3. 盧奮 6.50
4. 李彥文 6.14
5. 吳永昌 5.69
6. 陳穎光 5.62
7. 耀昌謝 5.60
8. 陳志強 5.50
9. 周進澤 5.35
10. 梁浩天 5.34
11. 吳國華 5.02

B)被淘汰之應考人:二十一人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少澤

正選委員:廳長 狄愛斯

處長 杜志明

———

透過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以一般、入職、普通、考核形式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資訊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三缺,該開考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A)合格之應考人: 分

1. 岑勁峰 7.94
2. 謝家開 7.09
3. 岳文震 6.99
4. 關鎮雄 6.95
5. 樊軼鴻 6.21
6. 蔡昌鴻 5.52
7. 吳寶雄 5.26
8. 關永強 5.10

B)被淘汰之應考人:十五人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少澤

正選委員:廳長 狄愛斯

處長 杜志明


澳 門 監 獄

通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二款,以及執行該通則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共同規定,對澳門監獄獄警Wong Kin Wang提起且待決之紀律程序,現通知其可到位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的澳門監獄查閱有關卷宗及索取控訴書副本。

並通知其可在法定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辯。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於澳門監獄

預審員 聶華英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第一職等頜面外科醫院主治醫生一缺,已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開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程正旭 8.5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Joaquim Augusto Lopes Pinheiro

委員:陳明淵

吳曉林

———

有關衛生局醫院醫生職程普通外科醫務顧問級別資格考試的通告已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政府公報》第二組第7804至第7805頁內刊登,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布考試最後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向強彭醫生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Rui Manuel da Mota Furtado

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António Luazes da Silva Martins

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João Manuel Barata Frexes

———

根據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而進行皮膚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丘新力醫生 18.0
鍾玲醫生 17.0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瑞光 7.7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推廣廳代廳長 Alice Maria Silveiro Gomes Martins Coelho

委員:宣傳暨製作處代處長 何仲儀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Isabel Azedo Augusto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社會工作局現公佈二零零零年第三季財政資助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局長 葉炳權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十缺。

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十日,有關通告張貼在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處/人事科。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名 單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二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胡麗逢 7.20
2. 譚佩雯 7.19
3. 任利凌 6.39
4. 羅小荷 5.61
5. 林艷琼 5.50
6. 張杜凡 5.40

被淘汰的應考人:

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而被淘汰的應考人:

因知識考試成績低於百分之五十:

趙慧英;
高振文;
余琴;
吳惠珊。

b)根據上述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而被淘汰的應考人:

因缺席知識考試:

朱奕聰;
林秀敏;
吳惠嫻;
阮健強。

因缺席專業面試:

蔣玉珠。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郭惠嫻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Maria João Lopes Máximo Quintaneiro

行政暨公職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邱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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