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的編制外合同於指定日期續期一年:

林曉欣,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張瑩暉,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於指定日期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徐潔婷,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王秀美及鄭文華,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熟練工人——第七職階:Manuel Joaquim Correia Gageiro、侯炳鑫、朱耀華及梁錦初;第五職階:龍玉強;第四職階:古強生、區潤新、歐惠權、陳景昌、何瑞 煊、梁志強、梁德就、蘇旭文及黃偉文;第二職階:馮文康;

半熟練工人——第四職階:尹自強及葉金泉;

熟練助理員——第七職階:梁植彬、Roque Lau、曹耀鵬、陳寬、黃達義、楊志銘、黃尚強、梁國洪、譚光華、談萬松、崔達銘、吳日勝、鄺添全及Elvira Teresa Tavares Dias;第六職階:朱柏炎、劉國強、謝少成、謝志強、區漢初及Ana Paula Azedo Augusto;第五職階:羅起登、Fátima Manhão Jorge及Carla Idalina Sok Veiga;第四職階:許仲泉、劉奇興、Herculano da Conceição Fernandes Carvalho及黃亞麗;第二職階:黃炳權及伍煥章;

工人——第七職階:陳福江、葉慧靈、Erlinda Dawa Rivera及Hermes Valdez Lucas;第六職階:洪旺權;第五職階:關積均、梁仲愛、盛麗嬋及張仲民;第四職階:李愛容及Josefina Alfonso Dizon;第三職階:甘鳳顏;第二職階:梁國慶、黃焯文、王康壽、周煥心、鍾惠儀、簡瑞英及郭瑞琼;第一職階:譚佩好、吳寶蓮、王烏強及梁琼芬;

助理員——第七職階:鍾金愛、鍾靜儀、李賜福、張雄、簡華根、Atajana Bibi、馮淑儀、Carlos Manuel de Matos Duarte、Lúcia Vong、譚為明、廖炳楠、廖潤娣、Maria Teresa Iong Choi Anok、何碧儀、賴麗金及卓妙仙;第六職階:Leung Kam Chu de Andrade Lobo、張華、Aniceta Valdez Ople、何淑儀、何嬌、梁健龍、Elena Rodriguez Valdez、Fermina Rodiel Cortez、黎秀蘭、倪雅麟、何玉風、Teresa Mio、陳志光、鄧穎儀、麥柳銀、馮立仁、鄧惠英、Rita Lai、馮美好、鄧麗荷、Adriano de Jesus Gomes da Silva、梁燕霞、高雪梅及劉登彪;第五職階:宋文偉、梁兆祥、王月嬋、 黄少球、崔燕群、周麗英、陳寶華、梁健垣、梁強旺、黄寶珠、陳巧嬌、馮香蘭、吳小薇、梁彩月、劉惠嫻、林秀美、馮玉蘭及羅碧君;第四職階:張志明、吳炳釗及謝福安;第三職階;楊艷芳、關要興、 黄惠蓮、馮麗芳、蔣宇鶯及朱志敏;第二職階:張碧霞、周月眉、袁轉英、梁群珍、彭梁翠玲、李華新及張艷桂。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譚金月及吳華喜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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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廉 政 公 署

表 揚

陳靜學士擔任廉政專員私人秘書接近五年,現因個人原因即將離職。她在廉政公署任職期間,工作表現出色,展示了主動、負責和專心致志的精神。

她為人親善隨和,樂於助人,幾年來對廉政專員辦公室貢獻良多。

鑑於陳靜學士在工作中所表現的敬業精神和專業能力,本人決定對陳靜學士予以公開表揚。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

廉政專員 張裕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批示如下:

Paulina Pereira Monteiro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

吳玉蓮——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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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的批示:

余玉玲,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解除在本署的職務。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的批示:

陳紹軒,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的批示:

陳子麒,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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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Serafim Fernando Gouveia Cardoso及Albino do Nascimento Ramos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宏耿,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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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頌欣在本中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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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容家團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熟練工人關健濠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20,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房屋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Carlos Choi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期限,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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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婉麗及吳雲嶺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0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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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公佈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批示核准之印務局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八年度印務局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2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200,000.00  
05 04 00 00 90 備用撥款   200,000.00
          總額 200,000.00 200,000.00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梁禮享——財政局代表:António João Terra Esteves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的批示:

周慧珊學士及陳美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阮振南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有關“為旅遊局提供一台重型客車”的公開招標的標題有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通告”,

應改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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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李偉農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陳,玉芬碩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及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及第三款之規定,其定期委任獲續任六個月,以擔任本署園林綠化部自然保護研究處處長,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文化中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黃,碧霞,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工人侯,貴紅、梁,華勝、袁,德輝及黃,富權,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阮,若川,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于文茵——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趙,龍恩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鄧培邦——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伍,峻嶺,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260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楊潤添,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李金連——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王凱紅——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潘,幸庭——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翁,金燕——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趙陽——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7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侯炳祺,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忠發,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郭,貴松,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9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李梅香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勞健勝——第三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8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黃河奕——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盧德源及陳,嘉輝——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4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趙陽,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譚,肖雯,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助理員鄭,惠球,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六職階助理員譚,志珊,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袁,耀威,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2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羅路明——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許耀文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陳,聖載——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余翠屏,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葉瑜平——第三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4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劉,叔嗣——第三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薪俸4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胡,志偉——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35點;

梁,國強——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9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Alves Rodrigues Cheong, Sonia——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7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黃偉洪——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545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國華——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趙,長春、梁國基及周,堯寬——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首位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阮,若川——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鮑少秋——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翁維忠——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甘志威,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44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葉,子健,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林,永喜——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潘漢耀——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澤球——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郭,添有——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錦章及李,觀根——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起生效;

李,瑞蘭——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綜合服務中心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黃綺順除外,續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止:

陳,少梅——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起生效;

黃,綺順——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六職階工人歐陽,國添、梁,炳南、譚,全弟、黃,月帶、曹,冠圖、譚,福全及鄧,永洪,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18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六職階助理員黃,翠子,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六個月,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梁,健波,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黃,銳開——交通運輸部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關,榮生——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馮,貴華——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梁,盈光及陳,永光——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及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胡,潤翠——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黎,釗及方,玉梅——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林,兆昌——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李,景麟——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梁,晉輝——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林,天恩、吳,容洪及胡,國超——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五月二十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黎,錦榮——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羅,金洪、陳,進才、李,國仁、李,梅群、鄭,丹玲、蔡,玉霞、譚,麗英及楊,兆芬——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首位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第二位至第四位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陳,耀運、陳,寶強、劉,玉龍、萬,國民及蕭,順強——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黃,容勝——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Jesus, Cristina Fátima De,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0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羅雪花,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黃,小慧,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葉賢勝——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曾,世聰及文,建峰——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林,雪冰——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詹烱雄,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五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李偉雄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梁澤賢學士——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劉,少娟學士——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

于文茵——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林,健軍——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15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何偉豪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寶儀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曹,慧怡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勞春利,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9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吳,美影,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容永泉,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袁,耀威,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國強,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60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梁智傑,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黎,慧德——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20點;

Isidro de Jesus, João——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75點。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Eduardo Alberto de Jesus 及賴建國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c)項及d)項之規定,批准給予“匠心網絡印刷廠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削減所得補充稅百分之五十,為期四年,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開始計算, 徵稅客體是按照有關公司之生產部分而確定。

削減購入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1號,昌龍工業大廈l樓E座及F座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百分之五十。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鄭淑嫻及畢燕琼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本局確定委任之首席行政文員Maria João Drummond,獲批予長期無薪假,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十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公務員,按下指職程及職位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內: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主任翻譯詹少珊,獲委任為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二等高級技術員譚麗霞,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助理技術員何綺薇,獲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葉慕蘭,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 薪俸點為600點;

廖慧香、梁志敏、鄭艷霞及黃偉禤,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00點;

余健東,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職務, 薪俸點為400點;

謝少江,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職務, 薪俸點為370點;

方綴妮及孔碧鋒,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 薪俸點為275點;

鄭慕清,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劉翠梨,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林仲安,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徐一燕,自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方永傑,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230點;

陳瑞雲及黃俏群,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 薪俸點為205點。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嘉慧學士及Mirtilia dos Santos Lameiras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燕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鬥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殷銥敏學土及李寶萍學士,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起重新簽訂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薪俸點430,為期一年。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馬凱欣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美雲在本基金擔任第五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點。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靜儀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志明、仇浩賢及李幗茵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婉兒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工人的薪俸點1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本基金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紫紅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消防員陳振輝,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175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c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第二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以相當於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積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高級技術員Anacleto dos Santos Cunha e Melo,供款人編號603034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民政總署資訊高級技術員李志成,供款人編號606136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麥美玲,供款人編號602961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檢察長辦公室助理員李潔玉,供款人編號604656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三修改預算: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1,100,000.00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430,000.00  
08 03 00 00 00 個人 2,500,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430,000.00
09 01 05 00 0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一般)   1,800,000.00
09 01 05 00 03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專項)   1,800,000.00
          總額 4,030,000.00 4,030,000.00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代主席:蘇添平——委員:楊寶儀、陳詠兒、黃晴錦、陳美蓮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2008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提升下列軍事化人員為基礎職程之普通職程、音樂職程及機械職程之首席警員職級:

普通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警員 261971 林華鋒;
警員 107951 徐沛輝;
警員 324920 王秀嫻;
警員 240910 龍鳳珍;
警員 112961 周鉅華;
警員 134971 陳賜魁;
警員 152840 李蘭笑;
警員 205951 王誼華;
警員 219930 石惠香;
警員 260921 何偉強;
警員 375921 何輝雄;
警員 225930 曾雁玲;
警員 127910 陳雪梅;
警員 175941 夏健東;
警員 115931 許程達;
警員 117910 陳潔明;
警員 244910 趙    恆;
警員 102901 何振雄;
警員 224910 鍾玉玲;
警員 112941 陳志森;
警員 280971 劉鳳鳴;
警員 173920 梁翠碧;
警員 432920 蕭少瑜;
警員 104951 謝建東;
警員 122951 李國華;
警員 149880 趙燕嫻;
警員 320920 黎潔英;
警員 347920 廖敏愉;
警員 181941 趙英鵬;
警員 284921 甄慶歡;
警員 433920 郭綺媚;
警員 188941 許偉良;
警員 302931 江展能;
警員 116951 陳志偉;
警員 286931 羅建輝;
警員 123921 蘇元應;
警員 285921 梁忠球;
警員 257910 趙麗萍;
警員 205901 何鎮威;
警員 117941 江展佳;
警員 262951 葉敬伯;
警員 277971 吳志強;
警員 272921 冼聞生;
警員 250921 何容勝;
警員 256831 湛耀明;
警員 163900 田麗琼;
警員 129931 蕭冠明;
警員 116941 樓小龍;
警員 187911 趙善發;
警員 186961 鄭壽強;
警員 325831 譚志耀;
警員 123910 楊麗儀;
警員 218941 陳兆海;
警員 187941 黃家峰;
警員 270971 陳文輝;
警員 101981 李潤材;
警員 182891 譚承志;
警員 378921 何榮發;
警員 268910 梁杏儀;
警員 131921 劉伯驍;
警員 367921 溫建敏;
警員 262910 許玉茵;
警員 251910 黃汝娟;
警員 149941 廖建忠;
警員 279921 吳錦明;
警員 162891 霍志綿;
警員 192921 吳樹有;
警員 132931 何展飛;
警員 358920 趙巧蘭;
警員 202860 區潔儀;
警員 196921 霍志剛;
警員 300951 陸國洪;
警員 124901 曾煥強;
警員 164940 陳家蓮;
警員 197921 歐陽得培;
警員 220941 區達洪;
警員 202911 賴灝峰;
警員 167931 吳社清;
警員 290921 吳健威。

音樂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警員 216983 李榕渭;
警員 131033 李駿達。

機械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警員 174955 李國英;
警員 382925 王友松。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禤鳳儀之編制外合同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30點。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仇惠珊碩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 校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2/2008號法律第九條、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以下官員擔任本校主管職務,為期兩年:

一、廳級主管:

——林壘立消防總長擔任教務廳廳長;
——張秀蘭警務總長擔任總務廳廳長;

二、處級主管:

——蒙遠明副消防總長擔任學生隊伍隊長;
——鄭力生副警務總長擔任教務輔助處處長;
——陳小北副消防總長擔任資源管理處處長。

———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的批示核准之衛生局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之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4,300,000.00  
01 01 02 00 00 編制以外人員    
01 01 02 01 00 報酬   3,000,000.00
01 01 02 02 00 年資獎金 210,000.00  
01 01 03 00 00 各類人員報酬    
01 01 03 01 00 報酬   500,000.00
01 01 04 00 00 編制人員工資    
01 01 04 01 00 工資 280,000.00  
01 01 05 00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00 工資   9,682,000.00
01 01 05 02 00 年資獎金 2,0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01 01 07 00 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420,000.00  
01 01 07 00 04 醫務人員 4,200,000.00  
01 01 10 00 00 假期津貼 3,50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 02 輪班工作   1,000,000.00
01 02 04 00 00 錯算補助 70,000.00  
01 03 00 00 00 實物補助    
01 03 02 00 00 膳食及住宿——實物 900,000.00  
01 03 03 00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200,000.00  
01 05 00 00 00 社會褔利金    
01 05 01 00 00 家庭津貼 1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200,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0 雜項    
05 04 00 00 98 偶然及未列明之開支   200,000.00
          總額 14,382,000.00 14,382,000.00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展潤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之批示:

鄧,周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護士。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張,興瑩、許,主平、楊,佩儀、甘,家華、林,濤、林,家鴻、劉,子健、梁,開業、梁,家榮、梁,永權、梁,家寶、繆,智豐、鄧,瑞停及黃,少芳為本局散位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何,彩,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關,金換,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鄺,慧心,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陳,秋雲及王,雪菲,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章,黃霞,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之批示:

陳,群英,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之批示:

黃,志強,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穎茜、洪,靄明、梁,偉明、趙,玉梅、黃,夏荑和朱,杏影,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並輔以專業面試及有限制性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及第六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七月三十一日第9/95/M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十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護理職程第二職階第四職等護士長。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之批示:

阮,燕碧,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考試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七月三十一日第10/95/M號法律第九條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診療技術員職程實驗室領域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技術員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診療技術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之批示: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華裕行”(准照第108號)搬遷,新址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87號澳門工業中心8樓A座。

———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紫薇——應其要求,中止第E-151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梁達智——應其要求,中止第T-0069號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李寶歡、張懷能——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246、W-0247。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之批示:

宣告編號第172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失效,商號名稱為“真善貿易行”營業地點為澳門福安街98號B舖地下連閣仔,准照持有人為羅蓮珍,居住於澳門沙梨頭海邊街88-88A號海棠閣5樓D座。

———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羅志華——獲准許從事治療師(心理治療)職業,牌照編號是:T-0101。

———

黎燕芳——應其要求,中止第W-0122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林慶雲——應其要求,取消第C-0351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更 正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內第5110頁之批示摘錄中文版及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為:“應杜麗敏……,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散位合同,……”

應改為:“應杜麗敏……,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批示:

李浩寧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及附件一表三,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批示:

何思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批示:

林揚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批示:

張佩珊學士,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85:聞芷阡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80:鄭嘉瑜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及陳煥珊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Carla Sofia Rodrigues da Luz Silva,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吳燮坤學士及余翠嬋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生效,張嘉琪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及盧碧燕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80:黎運堪,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楊何月愛、戴玉芳及黃綺馨,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批示:

陳煥珊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本局外港青年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起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止。

張慶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80,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批示:

許慧妍,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Manuela Mendes Rodrigues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即其到交通事務局擔任職務之日,自動終止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之職務。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張玉琴、葉潮生、梁文威、梁愛勤、吳堆煌、杜存忠及王秀傳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兼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壹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林立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錢浩程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徐陽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陳玲珠及魏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六條第三款、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孫錦明碩士在本局擔任中文圖書組組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陳元元——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的薪俸,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Alorino Aires Evaristo de Norueg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Maria Teresa Lorena Crato Fogaça Rodrigues da Costa Gome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於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為期一年:

馬裕玲,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止;

陳秀影及朱潔琳,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止;

張健華、梁燕嫦及丁寬樂,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止;

鄭嘉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止;

容凱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止;及

朱麗娟,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潘永康——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旅遊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及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25的薪俸。

Filipe Coelho Dias Coutinh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José Alexandre Varela dos Rei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Zhu Haiyin——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杜燦雄——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三職階一等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吳志豪,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張健盈——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旅遊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João Novikoff Sale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旅遊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Filipe Trindade Carlo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旅遊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批准本局編制內人員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黃屹一年之短期無薪假,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Nuno Miguel Vieira Rodrigues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准 照 摘 錄

“澳感廊”,葡文名稱為“Alma de Macau”和英文名稱為“Macau Soul”餐廳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獲發第477/2008號牌照,持牌人為“澳感廊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Alma de Macau,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Macausoul,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大三巴31-A號B舖地庫和地面層連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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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永池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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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次修改:

旅遊學院第四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6 00 00 重疊薪俸 4,000.00  
01 01 07 00 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72,000.00  
01 01 09 00 00 聖誕津貼 22,000.00  
01 01 10 00 00 假期津貼 7,000.00  
01 02 01 00 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12,000.00  
01 02 06 00 00 房屋津貼 45,000.00  
01 02 10 00 06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10,000.00
01 05 01 00 00 家庭津貼 18,000.00  
01 05 02 00 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27,000.00  
01 06 03 01 00 啟程津貼   16,000.00
01 06 03 02 00 日津貼   233,000.00
01 06 03 03 00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52,000.00  
02 01 04 00 01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163,000.00
02 02 02 00 00 燃油及潤滑劑 5,000.00  
02 02 04 00 00 辦事處消耗   34,000.00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34,000.00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37,000.00
02 03 02 01 00 電費 1,468,000.00  
02 03 02 02 01 水及氣體費   40,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161,000.00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39,0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1,314,000.00
02 03 04 00 02 動產   47,000.00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287,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0,000.00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65,000.00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46,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136,000.00
02 03 07 00 03 在外地市場之活動   84,000.00
02 03 08 00 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6,000.00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881,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13,000.00  
04 02 00 00 03 給予本地區組織的共同分擔及會費 2,000.00  
04 04 00 00 02 給予外地組織的共同分擔及會費 21,000.00  
05 02 01 00 00 人員   20,000.00
05 02 03 00 00 不動產   20,000.00
05 03 00 00 99 其他 8,000.00  
05 04 00 00 01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1,000.00  
05 04 00 00 03 社會保障基金(僱主實體之負擔)   5,000.00
05 04 00 00 91 兌換差額及銀行轉帳 49,000.00  
07 06 00 00 00 各項建設   180,000.00
總額 2,852,000.00 2,852,000.00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五次修改:

體育發展基金2008年度本身預算第五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2 07 00 99 其他   2,450,000.00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1,000,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2,200,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550,000.00  
04 03 00 00 01 企業 200,000.00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1,500,000.00
          總數 3,950,000.00 3,950,000.00

世界女排大獎賽獨立預算第一次修改

«04-01-05-00-35»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2 06 00 00 服裝   25,000.00
02 02 07 00 99 其他   633,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16,000.00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42,0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405,000.00
02 03 04 00 02 動產   32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88,000.00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12,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1,770,000.00  
02 03 07 00 03 在外地市場之活動   845,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391,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240,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200,000.00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23,000.00  
04 04 00 00 02 給予國際組織的共同分擔及會費   150,000.00
          總數 2,630,000.00 2,630,000.00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馮子豐,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強及陳宇琪,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麗碧,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李振立、李世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等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行政暨財政廳廳長張敏玉及總檔案組組長Maria Goretti Chan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首位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第二位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陸雅琪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三等行政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José Tomás Cardoso das Neves擔任本局會計科科長之定期委任因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原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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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盧敏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譚順昌,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排名第一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海上交通控制員。

本局首席水文員郭宏巍,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水文員。

本局首席繪圖員彭佩娟及區靜儀,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二管輪李潤錦、吳國深及鍾永業,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管輪職程第一職階大管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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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譚海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國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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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黃煜森之要求,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解除其合同。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羅杰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偉釗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日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蕭佩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0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俊及黃華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0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關惜宗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6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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